「问题的提出」
公司辞退不愿意给N+1怎么办?
「法律解答」
面对这个问题,笔者先要给咨询者发一堆“?”。
用人单位提出辞退不是N+1。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N。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倘若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2N,或支付从违法解除之日至法律文书生效之日的正常劳动工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5〕12号)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可以继续履行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终止决定作出后至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前一日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上述期间的工资。 用人单位、劳动者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终止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故而,倘若劳动者想要N+1,那就剩下两种可能:第一,劳动者自己不想干了却想要补偿,用人单位不给;第二,用人单位想要PUA劳动者用最少的代价解除劳动合同。
想要达成前者,这需要一点运气和策略。一般情况下,均是以用人单位有裁员意向为先。因为劳动者主动的情况下,正常脑回路的用人单位不会给补偿,毕竟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例如恰巧用人单位要裁员,遇上了劳动者重压之下心力憔悴想要GAP一下,双方一拍即合。用人单位怕违法解除的法律风险,劳动者的诉求合理,那么给一定补偿是一种很理想的方案。
后者则是实践中劳动者更多会面临的一种情况。说得通俗点,用人单位或老板很贪心,一分钱都不想出或给的越少越好。换而言之,劳动者想要拿N都变得困难,更何况拿N+1。此时,劳资关系会变得异常紧张。劳动者得做好去申请劳动仲裁的准备。
遇到此等情形,劳动者不妨狮子大开口,直接要求2N。因为用人单位本身就没有想要谈判的意愿,想要和平解决问题的想法,此时就没有必要过于和善。
此时不少劳动则会要问,如果这么闹下去,用人单位不给安排工作、不发工资、不给离职证明怎么办?前述问题,网友们可以关注本公众好搜索历史文章予以解答,在这里笔者做个简短的说明:劳动监察和工会。即学会“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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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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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帮助劳动者追回损失上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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