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接到西安市周至县二曲街道(原二曲镇)渭旗村、渭中村多名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当地耕地内长期存在非法采砂及违规回填建筑垃圾的问题。尽管村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导致大面积耕地耕作层遭到毁灭性破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一、现场直击:深挖取沙,回填“垃圾”
据知情村民透露,一名被称为“李某”的人员常年通过中间人流转了大量村民耕地。自今年以来,两村农田中频繁出现大型挖掘机、装载机及渣土车的作业身影。调查发现,这些机械并非用于农业生产,而是从事非法采砂作业。现场可见,原本平整的耕地被挖掘出深达6至7米的巨大沙坑。
更令人震惊的是,在盗采完砂石后,作业方并未进行合规复垦,而是调运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装修垃圾填入坑中,仅在地表覆盖约50至60厘米的浮土进行掩饰。“这种‘掩耳盗铃’式的回填,不仅是对土地的亵渎,更是对子孙后代的犯罪!”一位村民指着满目疮痍的田地愤慨地说道。
二、监管之困:昼伏夜出,屡禁不止
二曲街道办相关职能部门虽曾介入调查,但往往“雷声大、雨点小”,处理结果不了了之。目前,非法开采活动已转为夜间或间歇性隐蔽作业,呈现“打游击”特征,违法者的嚣张气焰丝毫未减。
对此,当地群众对以下核心问题提出严重质疑:
- 程序合规性存疑:通过中间人流转耕地的真实目的是什么?所谓的“流转”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涉嫌非法占地开矿?
- 监管责任缺失:周至县二曲街道办及相关执法部门是否存在监管盲区?是否存在“以罚代管”或执法不严的现象?
- 治理资金何来:使用有毒有害的建筑及生活垃圾回填,且深度破坏耕作层,造成的环境损害应由谁买单?土地修复资金从何而来?
- 生态灾难后果:土地损毁、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不仅影响环境与耕地耕种,更危及子孙后代的生存与发展。
三、记者手记:守不住的耕地红线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保护是重中之重。二曲街道渭旗村、渭中村的遭遇,暴露出个别地方在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上的严重混乱。
群众强烈呼吁上级纪委监委及自然资源部门成立专项调查组,彻查以下问题:
- 非法采砂背后的组织者及利益链条;
- 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渎职行为;
- 已被破坏耕地的生态修复方案及问责机制。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根据该法第三十九条: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责令停止开采、赔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第九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进行修复。
除此之外,若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存在监管缺位、姑息纵容等履职不力行为,将依法受到处分;构成犯罪的,同样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非法挖沙行为破坏耕地耕作层、擅自改变耕地用途,也违反了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网将会持续跟踪,第一时间向大家报道后续进展和整改情况,绝不姑息任何违法行为。
2026年5月3日
编辑:司马君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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