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6月1日,广东汕头一潮汕火锅店遭遇4名游客以“锅底太淡、牛肉有腥味”为由,写5000字差评要挟免单,店家为维护潮汕美食形象无奈妥协。这起事件引发全网讨论,从法律角度厘清“合理维权”与“恶意要挟”的边界至关重要。

消费者有评价权,但“差评要挟免单”不是维权手段,而是违法越界;商家的商誉需要守护,消费者的权益也需理性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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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差评要挟免单”的法律定性

1.民事侵权:依据《民法典》,以虚构事实、恶意差评要挟商家免单,属于故意侵害商家名誉权与财产权,商家可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包括商誉损失、经营损失)。

2.行政违法:若要挟行为情节严重(如多次实施、金额较大),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拘留、罚款。

3.刑事风险: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恶意差评敲诈勒索财物,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面临刑事追责。

二、消费者合理维权的正确路径

1.保留证据:对菜品质量问题拍照、录像,保留消费凭证,确保维权有事实依据。

2.与商家协商:通过正常渠道与商家沟通,提出合理诉求(如退换菜、打折),而非直接以差评要挟。

3.平台或监管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平台客服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由第三方介入处理,而非自行采取极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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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家应对恶意要挟的法律手段

1.固定证据:保存差评内容、双方沟通记录、菜品实际情况证据(如其他顾客评价、检测报告),为维权做准备。

2.报警或起诉:对恶意要挟行为,及时报警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究对方侵权责任。

3.舆论引导:通过合法途径说明事实真相,争取公众理解,避免因妥协助长恶意维权风气。

周兆成律师提醒:

消费纠纷应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差评要挟”既损害商家权益,也违背诚信原则。消费者要守住维权底线,商家也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双方都在法治轨道上行事,才能营造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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