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平台留言反映称,我是南充市顺庆区茂源南路兰台府小区的业主,现就本小区楼道长期堆放私人物品、占用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以及物业公司巡查不落实、清理不作为的问题,向贵单位进行正式反映和投诉。

一、存在的问题 本小区4栋2单元多个楼层楼道、疏散通道及消防通道长期被部分业主堆放鞋柜、自行车、垃圾等严重占用了公共区域及消防通道。这些堆放物众多,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是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亦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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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业公司巡查不落实、清理不作为 本小区领悦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物业公司在日常巡查中确实发现了上述楼道堆放杂物的问题,但仅停留在“发现问题”层面,并未采取实质性清理措施,既不督促违规业主自行清理,也不组织集中清理,放任楼道安全隐患持续存在。

物业服务企业对楼道堆放杂物负有直接的、法定的管理责任,对违规行为应予以制止,对拒不改正的,必须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物业公司提前发布通知号召业主主动清理楼道内堆积物,不仅是消除消防隐患的职责所在,更是守护全体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行动。

而物业公司“只巡检不清理”“发现问题不处理”的做法,已构成事实上的不作为,既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安全管理义务,也未履行《消防法》赋予的巡查、劝阻、报告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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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次反映无果 本人已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上述问题,物业公司每次口头答应处理,但始终未见实质性整改。楼道杂物清理工作陷入“通知—反弹—再通知”的无效循环,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通行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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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的诉求 恳请调相关职能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街道办、区房管部门等)介入调查,依法处理以下事项:

1. 对小区楼道及消防通道被占用的现场进行核查,依法对违规堆放杂物的业主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清理,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 对物业公司长期不作为、只巡查不清理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督促物业公司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巡查、劝阻、报告义务,建立常态化楼道清理机制;

3. 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本小区业主,并督促物业公司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后续管理措施。 希望小区物业能够在接到投诉后的1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本楼栋的问题,我将持续监督问题处理情况。 否则我将继续投诉以维持本楼栋所有业主的权益。

公共安全事关重大,生命通道不容堵塞。盼贵单位尽快依法介入,保障全体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感谢您拨冗处理! 此致 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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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舞凤街道办事处回复网友,您于2026年5月21日通过“问政四川”反映“南充市蘭台府小区占用消防通道 物业不作为”的问题已收悉。舞凤街道高度重视,赓即展开调查,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接到你反映的问题后,舞凤街道马市铺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您所反映的兰台府小区4栋2单元查看,核实到确实存在消防通道被占用、物业履职不到位问题。

社区已督促小区物业领悦物业公司完成该单元全楼层的杂物清理工作,畅通消防通道,并约谈物业负责人,要求物业严格落实每日巡查、常态化宣传、定期清理等长效管理措施,严禁隐患反弹。

后期社区将持续跟踪,对拒不整改、物业履职不力等情况,及时配合上级部门及消防、住建等相关执法部门处置,全力保障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 问政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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