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博主“大雷的食品科普日常”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称,甘肃省榆中县疑似存在“染色”莴笋的情况,并且上传了多个菜农正在现场操作及化学物品的照片、视频,引发公众讨论。潮新闻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博主张先生。
据张先生透露,日前,他走访了榆中县定远镇、搭连镇等地的13个蔬菜仓库,在一半以上的仓库内发现有菜农使用不明液体浸泡莴笋。在一个现场,他发现了一瓶标注为“复配食品添加剂复配着色剂”的产品,颜色显示为果绿,据此怀疑菜农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为莴笋上色。
图源:受访者供图
张先生表示,其从三家不同蔬菜仓库抽取了用于浸泡莴笋的溶液样本,经实际检测,其中两份溶液中检出了亮蓝和柠檬黄。他强调,这两种物质虽是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但不得用于蔬菜加工环节,商户的行为涉嫌违法超范围使用。“我们发现药剂调配完全依赖工人经验,没有任何计量工具,安全性难以保证。”
图源:受访者供图
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些操作多发生在村级代办收购后的集散点。大量莴笋经农户采收后,交由代办统一收购,再运至集散点进行预处理,随后长途发往全国各大城市。而添加剂浸泡环节正是在集散点内完成。部分点位甚至在露天场地直接作业,地面遗留绿色药剂残液;浸泡后的莴笋直接被送入冷库密闭存放。
“部分经营主体采取错峰规避检查的作业模式。即白天仅开展分拣、修整等合规作业,夜间集中进行药剂浸泡,作业结束后即销毁包装、冲洗残液,个别商户企图消除违法痕迹。”张先生指出,部分蔬菜仓库现场环境较差,商户使用柠檬黄、亮蓝等人工合成着色剂调配的液体浸泡莴笋,主要目的是遮盖莴笋在采收存放过程中出现的发黄、表皮损伤等问题,以统一外观色泽。
图源:受访者供图
5日上午,潮新闻记者致电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表明身份后,工作人员随即挂断电话。张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他正在和负责食品安全的工作人员进行对接相关情况。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采访了上海市食品安全研究会专家组成员刘少伟。刘少伟表示,亮蓝和柠檬黄是国家允许的食品添加剂,但仅限用于特定食品类别,例如腌渍的蔬菜。“但从视频来看,将其用于莴笋上,疑似属于超范围使用。”此外,刘少伟强调,在标准范围内使用是安全的,但若超范围或超量,长期食用此类浸泡过的蔬菜,可能因蓄积效应导致过敏等不良反应,甚至存在致癌风险。
公开信息显示,仅2020年,甘肃省榆中县蔬菜种植面积达33.3万亩,总产量69万吨,实现产值17.4亿元。当前,榆中已成为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县和蔬菜重点生产区域,是甘肃省重要的蔬菜生产销售大县。榆中县先后成立了榆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榆中县农药管理办公室、榆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站、榆中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榆中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以及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中心。配备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231名,初步构建起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产品监管网络,基层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建成蔬菜质量追溯点74个、无公害蔬菜质量检测站71座,实现了从生产到销售全程检测,每年检测蔬菜10万例以上,合格率达到99.8%。
来源:潮新闻 B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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