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工人在路上浇筑混凝土未放置警示牌,一辆特斯拉没注意陷了进去,而车主却拒绝拖车,要求施工方赔一辆新车!施工方:“这种条件谁都不可能答应!我工人在施工,你自己没注意看就冲了进去!”网友:这算盘打得叮当响!

(来源:小强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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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阿姨是上海人,她和老伴去浙江绍兴办事,经过一个村道时,由于当时下着雨,没有看清路,就直接冲进混凝土里!

但他们以为是路面差的缘故,还猛踩油门,直到车子彻底卡死无法动弹,下车查看才发现轮胎陷进了混凝土里。

张阿姨心疼坏了,这辆车是新车,买了才一年多。而混凝土对车子的腐蚀性是很大的,下面电瓶估计已经拖坏了。

所以,张阿姨认为,工人施工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志,应该有施工方负责赔偿,于是她要求施工方换个新车子!

但施工方负责人表示换新车是不可能的,混凝土还没干,只要把车子拖出来洗一洗就好了!

但张阿姨却拒绝拖车,坚持要赔一辆新车,于是双方谈崩。

后来,张阿姨就找调解员帮忙。采访时,混凝土已经逐渐硬化,张阿姨家的这辆特斯拉已经无法动弹。

而调解员联系了施工方负责人,询问当时为什么没有放置警示标志?

负责人说:“当时还在施工,我们打算浇筑好才放置的!”

“那按照程序是先放置还是等这个路段修完之后再放置?”调解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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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说:“工人还在那里干活啊,这也看不见吗?我们这边有保险的呀,我该走保险走保险啊,该修的修,该我们该赔钱的赔钱,他直接说要换新车,谁都不可能答应的!”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你自己开进混凝土中,难道没有责任吗?压坏村里刚浇筑的路,不要她赔偿道路修复就已经仁慈了,还要赔偿一辆新车,上海阿姨真会精打细算,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

也有网友说,一年多还叫新车?本来拖上来马上清洗,可能啥事没有,更不会有什么腐蚀,及时止损,底盘如有碰也好修,现在水泥固化,那可麻烦了!

还有网友说,就算没有警示牌,法院也不会判赔一辆新车,事故原因是多面性的,又不是单方面原因,她也说了开车的那天下雨路面比较湿滑,她没看清楚,所以她也有一定的责任,她现在的要求这是纯属就是讹诈行为了!

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该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道路施工方在道路上挖坑施工时有义务设置明显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避免造成他人人身和财物损害。现在施工方没有在施工路段设置警示牌导致你方车辆损失,应该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105条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 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当时工人还在施工,张阿姨他们直接冲入混凝土,自身也没有尽到观察义务。

而张阿姨的车子已经开了一年多,就算车子报废也不可能按照新车赔偿。

更何况及时拖离混凝土的话可以修复,但张阿姨却拒绝拖离导致车辆被水泥硬化困住,所以拒绝救援要自己负责扩大部分。

民法典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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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保险赔偿也是修车多少赔多少,不能修按照二手车的市场价来估值!

经过调解员的劝说,张阿姨知道赔新车不太可能了,于是提出了新的诉求,施工方修好之后,得给她一部分的赔偿。

施工方的工期不能拖延,加上有保险,同意坐下来重新协商解决。而最新消息是,现场这个水泥打掉了,张阿姨的这辆车也已经送去维修了。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