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来兴开展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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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草案)》修改工作,使条例更加科学合理,更具可操作性, 5月9日下午,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夏正芳带队来兴开展立法调研。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钱刚,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顺喜,副主任王贵善,党组成员马红祥,副市长陈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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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昭阳街道人大代表之家、基层立法联系点 ,并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我市物业管理的亮点做法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围绕修正草案的修改和完善,听取住建、城管、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单位及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对修正草案的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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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在充分肯定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成效的同时指出,物业管理一头连着百姓的生活秩序和品质,事关百姓生活幸福安居,一头连着国家的基层治理,是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这项人民群众关心的“小事”当作大事抓实抓好,努力为群众创造一个舒适安心的人居环境,让广大群众更充分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基层组织和物业企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改善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并积极引导居民群众增强“花钱买服务”的市场意识,努力形成物业管理和服务的良性循环,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调研组将注重听取方方面面特别是基层、人民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使法规的制定、修改过程成为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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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兴化人大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