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来自京康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魏玉春律师处理的一个关于撤销处罚决定的案件。

在生活中,有很多老百姓会遇到类似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那么我们该如何处理呢?下面请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为您剖析案情。

案件事实

本案中颜女士与个体经营者许某、吕某签订《租地养鸡合同》,双方约定由颜女士承租其位于某村一处土地用于养殖至今,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着。然而,世事不遂人愿,颜女士接二连三地接到政府作出的通知书、告知书、决定书,令颜女士愁眉不展。几番咨询,颜女士决定委托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团队魏玉春律师为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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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6日某镇政府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称颜女士涉嫌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要求其限期改正。后经行政复议,市人民政府撤销了该通知书。2023年6月9日,镇政府又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称拟对颜女士作出行政处罚。经申请,听证会于 2023年7月 3日举行。听证会上,颜女士及其代理人针对镇政府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发表了不同意见,指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在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听证会笔录。2023年8月22日,镇政府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

京康律师风采

魏玉春律师认真梳理案情,迅速找到对方的违法点,展开反击。魏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镇政府没有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提供进行法制审核的相关证据,应当视为没有相应证据。在此情况下,镇政府作出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违反法定程序,应当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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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法院支持了魏律师的观点,撤销了镇政府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

在此,京康史西宁主任提醒大家,遇到问题不要慌,一定要第一时间找专业律师咨询,以免错过最佳维权时机。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