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雷宏慧餐饮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损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4年1月26日,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武汉市硚口区雷宏慧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使用的一台电子计价秤称重测试结果与标准砝码存在误差,底部也未发现铅封或其他防拆解封印,当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后经依法检定,上述电子计价秤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计量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25日,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电子计价秤1台、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武汉市江岸区一封情酥食品店以引人误解的宣传误导消费者案

2024年4月9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争议及媒体报道内容,对武汉市江岸区一封情酥食品店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店内收银台集中商品价签汇总栏目上存在“50g”和“斤”等多种计量单位,与展示商品位置分离不对应,且多个价签混淆不清;店员在对消费者选中的樱花酥进行称重计费时,未同时向消费者展示所购商品的单价、数量及总价,直接切块并要求消费者出示付款码扫码收费,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商品信息。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以引人误解的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警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武汉市江汉区武汉百帮值信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混淆、未明码标价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案

2024年4月10日,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对武汉百帮值信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注册公司所用“百帮值信”字号与苹果官方授权服务商“百邦”注音相似,通过网络平台引导消费者误认为其是苹果官方授权维修点;在与消费者签订数据恢复维修单时,未明确维修价格,直至手机维修完成后才告知数据恢复费用;在为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时,谎称因恢复数据需要修复手机内多处焊点,欺骗消费者。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实施混淆、未明码标价,以及谎报用工用料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警告、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武汉市武昌区郑鑫鑫餐饮经营部通过夸大、隐瞒商品信息误导消费者案

2024年4月28日,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对武汉市武昌区郑鑫鑫餐饮经营部(凤爪王烧烤龙虾基地)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标称“99元秘制小龙虾5斤”和“188元3到4人秘制小龙虾10斤”套餐项目的经营活动中,店员仅凭盘内龙虾体积、高度估计重量,未对套餐项目内熟制小龙虾进行称重,与其套餐项目宣称的重量有明显差异。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通过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商品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拟作出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吴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