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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都到了么?请他们进来吧。”贺兰县人民法院立岗人民法庭的马法官刚刚结束一起家事纠纷的调解,随手又翻开一本新的案卷。

这是一起离婚纠纷。原告是女方,今年才3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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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沙发一头的小静刚开始的情绪似乎很平静,“法官,我要离婚。”坐在中间的老公小林没有说话。

马法官看了两人一眼,没有选择直接切入主题,而是问起了小静现在的情况。“是哪里人呢?”“之前在哪儿住?”“你俩闹矛盾分开之后可有住的地方?”

小静和小林都来自陕西,婚后育有三个孩子。为照顾小孩,小静几乎没有再外出工作,小林独自经营着几个菜棚。一家五口和小林的父母、妹妹共同居住在菜棚外自盖的房子里。

“感情不和。”小静这样解释离婚的原因。

在知道他们最大的孩子只有6岁,最小的孩子现在刚刚一岁半后,马法官心里对这个说法提出了疑问,觉得两人的感情基础应该是有的,这恐怕不是小静想要离婚的真正原因。

随着后续的问题代入,小静红了眼睛,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

“他半夜出去打麻将,我把他找回来,他就骂我……”

“家里生活开销需要用钱,我跟他拿钱还要看他的脸色……”

“三个孩子基本都是我一个人带……”

“他们一家人有时候坐一块儿数落我,我受不了了……”

窗外,夏日的阳光肆意、炽热。屋内,女方对男方的控诉源源不断,失望和痛苦都写在了脸上。男方却似乎对女方的情绪不置可否,低头不语,只说了一句“我不愿意离婚”。

看着面前的小两口,马法官明显感觉到两人之间的矛盾根源在于女方认为辛苦付出没有得到认可,男方也未能给予对方足够的情绪价值。

怎么办?如何调?

由己及人。

“短短七年时间生育三个孩子是一件非常需要勇气的事情,养育孩子更是辛苦。生活中往往是一地鸡毛。她之所以这么崩溃,何尝不是一种委屈。有没有想过她关注的不是别的,而是你有没有用心陪伴她、理解她……”

“我也处在婚姻家庭中,很能理解家庭成员之间对理解和陪伴的渴求。像我家孩子今年上初三,学习压力很大。虽然我已经没有办法去辅导她解决学业上的困惑,但就在旁边打扫打扫卫生,给孩子收拾收拾房间,让她感觉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在努力,有妈妈在身边陪她也可以……”

离婚案件没有赢家。

法律是保护权益的底限,诉讼是维护权益的最后保障,家事调解是搭建沟通平台、满足双方需求的最佳选择。

“结婚是自由的,当然离婚也是自由的。后面还会涉及三个孩子的抚养和教育,小静,希望你能静下心来好好想一想。”

“小林,如果你能明白妻子在你们家庭中的付出,还想要挽回她,就得拿出实际行动来。”

调解完毕,马法官迅速和心理疏导服务站的专家联系,为小林两人安排一场心理疏导,希望通过专业心理咨询,能帮助他们找到婚姻的症结,看清自己的内心,做出理性的选择。

家事调解的过程也是一次普法宣传,温情调解促进社会和谐,让纠纷“软着陆”。

一个案件,尤其是家事纠纷,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解决问题,需要法官的真心、耐心和信心,抓住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眼神,为对立状态下的当事人寻找共情的可能。

马法官常说,“在离婚纠纷中,除了促成事情的解决,还要兼顾到关系的长远性。即使双方离婚,夫妻关系不存在了,不代表双方不存在任何关系了。尤其是有孩子的家庭,因为孩子双方还会继续有一些必要的往来。结束的时候如果帮助他们处理得好一些,之后的关系就顺畅一些,孩子的权益也更能得到保障。”

来源:宁夏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