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际信托反洗钱小课堂之远离毒品洗钱犯罪

6月26日为国际禁毒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些毒品洗钱犯罪知识,提高警惕、远离毒品洗钱犯罪吧!

毒品犯罪与洗钱犯罪的关系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对“洗钱罪”做出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毒品犯罪是洗钱罪的七类上游犯罪之一。洗钱罪包括明知是毒品犯罪等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做出的下列行为:

  1. 提供资金帐户的;
  2. 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3. 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 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 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毒品犯罪是一种以追逐巨额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的严重犯罪活动。为了掩盖非法收益,使其能够公开正常使用,就必然衍生出如何洗钱的手段和方法,其中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洗钱进而使其披上合法外衣是一种最主要、最普遍的手段。因此,毒品犯罪及其收益滋生洗钱犯罪,洗钱犯罪隐瞒或掩饰毒品犯罪收益。为了有效打击毒品犯罪,必须打击涉毒洗钱活动,没收毒品犯罪收益及其衍生利润,摧毁贩毒集团的经济来源和实力,从根本上遏制毒品犯罪不断蔓延的势头。

涉毒洗钱的危害有哪些洗钱活动在为毒品犯罪清洗毒资的同时,导致毒赃外逃,为扩大毒品犯罪规模提供了资金支持,为毒品犯罪组织不断提供经济支撑,助长毒品犯罪,影响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

扫除毒害,利国利民;禁毒有我,人人有责!我们应筑牢“识毒”“防毒”“拒毒”“反涉毒洗钱”的思想防线,远离毒品,拒绝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或身份证件,拒绝协助他人过渡毒品犯罪所得,积极举报洗钱活动,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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