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中午12时许,宁蒗县公安局紫玛派出所紧急响应指挥中心指令,迅速获悉紫玛街道三棵树加油站旁路口的首栋建筑物内疑似发生群众被绑架事件。接报后,紫玛派出所的值班民警与辅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同时,县公安局应急处突警力及反恐大队迅速集结,处于待命状态以备不时之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在赶往现场的路上,民警多次尝试联系报警人,遗憾的是,报警人电话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然而,当民警抵达指定地点后,经过详细勘查,并未发现任何与报警人所描述相符的绑架迹象。为确保万无一失,民警果断扩大了搜索范围,并对周边区域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排查。经过长时间排查及大量的工作,周边区域也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在多警种紧密协作下,调查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民警们在安乐村的一间出租房内找到了报警人李某某。当时,李某某所在的房间门扉大开,室内物品摆放凌乱,而他本人则独自躺在床上,神情恍惚,周围弥漫着浓烈的酒气。经进一步询问与核实,警方确认李某某所报之警情纯属虚构,系其因通宵酗酒至次日中午,酒精过量导致产生幻觉所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鉴于李某某此次虚构事实、谎报警情的行为严重浪费了公共资源,引起周围群众恐慌,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紫玛派出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李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