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昌宁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司法参与社会治理效能,积极探索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通过审判力量下沉、审判法庭下移、诉讼服务下倾,努力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力求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微法庭”是该院推动诉源治理与社会基层治理衔接的创新实践。2023年6月,该院和米河村以“党建引领 院村共治”为重点,实现机关与村级资源共享、发展共促、互助共进,进一步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依托米河村养老居家服务中心,以“一庭一场一队一室(即微法庭、法治广场、志愿服务队、村民说理室)”为载体,共建微法庭大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便捷的司法服务,就地解决纠纷。

今年以来,米河村“微法庭”共成功调解案件18起,现场开庭3起,切实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打通基层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微法庭”在既不用新增人员编制,也不用新建办公场所的情况下,分流传统法庭的繁重任务,与传统法庭互相补充,将问题解决在村级,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乡镇。

下一步,该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挂包干警定期举行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同时,排查好矛盾纠纷潜在风险,从事前、事中、事后的整体视角防范和化解风险,形成“村民互信、院村互助、成果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本报记者 张恒 通讯员 李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