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

2024年河湖长第1号令

《关于开展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

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的命令》

(以下简称“市河湖长第1号令”)

安排部署五项重点工作

市河湖长第1号令围绕五项重点工作,对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碧水保卫战“聚势行动”作出安排部署,旨在进一步加强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工作,加快将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建设成为国家水安全战略保障区、绿色可持续发展先行区。

01加强水质保障综合治理

守牢水安全、水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底线,维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安全、供水安全和水质安全。库区省控(含国控)水质监测点位优良率达到100%,丹江口水库水质长期保持在Ⅱ类或以上,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持续保持100%。建立管控分区及分区责任体系。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绿色低碳转型。强化水环境系统治理。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加快推进增发国债丹江口库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强化库区消落区管控,推进库滨带治理和岸线物理隔离建设。

02构建严密的监测体系

完善水文监测体系,积极推进水文站新改建工作;完善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优化整合水质监测断面,全方位构建水质、水生态监测网。开展入库支流的回水区、库湾区水质监测,提高水生态监测范围、监测指标和监测频次。探索关键断面指示性生物监测。完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优化水土保持监测站网布局,加快建设要素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水土保持综合监测站网。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河湖管护监督,切实强化河库“四乱”问题动态监管。

03构建流域水资源调度体系

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编制《十堰市汉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明确各县市区用水总量指标。加强取用水事中事后监管,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断面最小下泄流量管理。积极配合水利部推进汉江干支流重要水利工程的数字孪生建设。实现大型水库及重要数字孪生流域实时在线监测。加强生态流量保障,推动不符合生态流量泄放要求工程加快整改。

04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提升水文水质“四预”能力,逐步优化水质“四预”功能。加强交通运输风险管控与应急处置。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水源地船舶绿色更新改造。推进库区应急救援打捞船建造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尾矿库风险管控与应急处置,全面开展尾矿库风险评估和问题排查,推动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定环境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管理制度,开展汛期环境应急演练,提升联合应急防控能力。提升水文水质应急监测能力。

05强化体制机制与法治保障

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制度及相应保护措施。持续强化和完善河湖长制,在省河湖长办指导下建立丹江口库区河湖长制专项考核机制。深化“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加强法治保障,积极配合开展水源地保护立法前期研究工作。加强水源地水行政执法,开展2024年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保障专项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