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平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李文超、梁宸、杨梓成功处置一起被执行人自伤自残事件,获平城法院党组通报表扬。当日上午,平城法院依法对进入执行局办公楼人员例行安检时,一被执行人因其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产生不良情绪,欲用隐藏在衣物夹层内的裁纸刀割腕自残。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李文超、梁宸、杨梓反应迅速、配合默契、处置妥当,及时制止了该起持刀自残事件,最大限度保护了被执行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徒手夺刀过程中,李文超、梁宸的手臂均不同程度受伤。
该起突发事件最终能化险为夷、妥善处理,充分体现了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准备充分、快速反应、训练有素、积极作为,既避免了被执行人自伤自残,又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审判机关的良好形象,还充分展现了人民司法警察强烈的责任意识、规范的执法行为和过硬的处突本领。
司法警察是司法秩序的守卫者,肩负着捍卫司法安全的重要责任。近年来,平城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提升防范化解突发事件的能力,定期开展应急处突演练,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为全院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用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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