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名女子在自己家小店门口贴了张 A4 纸大小的招聘广告,

马上就接到城管打来的电话,让她带着身份证去相关部门交罚款,

还说要是不交就封她手机号。

你说这算是什么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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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主在社交平台发了个视频。

9 月 18 号,内蒙古呼和浩特有个女店主在社交平台发了个视频。

这女店主哭得稀里哗啦的,特别生气地说城管部门乱做事。

就因为她在自己店铺上贴了一张用 A4 纸打印的招聘信息,

城管部门就说她违法了,还一次次地叫她带上身份证去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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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子在视频里哭着说啊

“我就只是在自家门口贴了这么一张 A4 纸的广告,就有部门给我打电话,叫我拿身份证去他们那接受处罚,不去就要封我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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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视频

工作人员承认这种行为得罚款

内蒙古呼和浩特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承认这种行为得罚款,罚款金额在 200 元到 1000 元之间,但是没给出具体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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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国家的《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行政处罚得坚持处罚和教育一起抓,重点是教育和引导大家守法,不能光想着罚款。

网友们也遇到过这种情况

我18年回老家沈阳开饭店,在门口玻璃上贴这个招工信息也是不让的,也罚款。

我家沈阳的13-15年罚得老严了,逮到就是5000。所以那时候附近小商小贩都不开门了

北京也这样,不用慌张,我也被罚了。移动公司告诉我开几个副卡是不花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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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城市管理的,但是要有合乎情理

支持城市管理的,比如占道经营,乱摆摊什么的,但希望管理者有个度,别拿着鸡毛当令箭。

处罚这个事你应该让老百姓都知道,而不是很自大的扔一个网站规章,让老百姓自己去查。

现在家长已经压力大了,连孩子作业都没有功夫检查了,你还要让这些商家们折腾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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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先教育吗。然后再改正

是谁规定的?应该先教育。如果不改再罚款,才能口服心服。不应该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就罚款。

我记得行政法有个原则叫合法行政原则:法无授权即禁止。还有一条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不予处罚。

哪条规定?这个规定合法吗?行政诉讼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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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营业执照办理的时候就会告诉你这些行为不做。

虽然很冤,但其实很好规避贴里面就行了。处罚没有问题,但是我觉得当事人伤心的应该是贴个招聘。广告不接受,处罚要被封手机号码,这是一个不相关的事,为何涉及到号码。

这一块权利谁来监管。真这么牛,为什么打击电诈不行,天天给平民百姓限卡限手机。

如果领取没有提醒,那就第1次碰见应该提醒 店主如果不做你再处理,我觉得都没任何争议。

在这个事件上他有什么权利什么理由来封禁手机号码我好奇。多部门联合管理平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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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个事,有几个问题得再弄清楚说一说。

第一,城管部门有没有权力封手机号?城管部门是管城市的执法机构,到底有没有封手机号的权力,这很让人怀疑。一般来说,这权利应该是通信运营商的。所以城管部门得好好解释解释,别让大家误会了。

第二,有没有合法又公开的法律依据?那个工作人员说肯定有法律规定,但是没把相关法规说清楚。行政执法的时候,执法的人应该按照明确的法律条文做决定,还得告诉当事人具体的法律依据,可当地城管明显没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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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执法方式有没有人情味?按照《行政处罚法》说的,执法不光要有力度,还得有人情味。像贴招聘信息这种小的违规行为,执法部门是不是可以先口头提醒或者教育教育,别直接罚款?这样既能防止执法过头,又能让大家更愿意接受,也能让大家更相信执法是公正的。

在这呢,也希望当地相关部门出来说一说,把法律规定说清楚,把执法方式改一改,别执法太强硬。同时,给大家解释解释这个事合不合理,保证行政执法透明、有公信力。

对于这个,大家是咋想的呀?欢迎留言说一说你们的想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一起讨论,要是能给点个赞支持一下,小编我可得谢谢您的鼓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