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网络上有一种声音,就是人们认为应该取消或撤销地级市这一类地级行政区,实行省直管县体制。他们的理由是“地市级是一个多余的行政层级。地级市的设置养了那么多闲人,严重阻碍了市县的发展,限制了县域经济发展。所以早就应该撤销地级市,以减轻县或县级市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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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国以前也是试过这种省县直管制度的。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几次二级制实践,分别是秦代郡-县二级制、隋唐州/郡-县二级制、民国省-县二级制。三次实践的结果都一样,就是二级制无法长期存在。

按中国的人口、国土面积和政务数量,不可能实现二级制。总是需要三级制,一级向中央负责,一级面对基层,还有一级要位于前两者之间,也就是所谓的“统县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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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取消地级市,实行省县二级制,会增加省级政府的管理难度和复杂性,一省就要管理数百个县,真的管不过来。并且很可能导致区域发展更加不均衡,无法有效集中资源进行区域开发。‌

而且,层级少了也意味着缺乏合理的晋升机制,晋升几率太低。如果一批官员长期得不到晋升,并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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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中国人口总量大,这是造成县级行政区划多的直接原因,除了海南、宁夏等个别人口较少的省份,多数省份都有100个以上的县,尤其是农业人口比较集中的四川、河北、河南、山东等省,县的数量更多,因此很难由省直接管理数量众多的县。

我国地级市的改名进程,始于1983年,目前全国共有293个地级市,每个地级市有5套班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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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的重新划分对于权力分散和机构精简有着积极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带来管理难度和影响地方发展。对于乡镇的作用以及县城的发展趋势,也需要因地制宜地加以考虑和规划。

现实中的每一件事都有其背后的历史和现实需求,不是随便就出来的。“精简机构”是对的,但如何精简需要技巧,必须在保持社会平稳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科学计划,这样的精简才能达到最初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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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东西之所以存在着弊端但却能形成传统,是因为其在当下利还大于弊。特别是类似社会制度、行政制度这些东西,从来不存在“完美”,只能看在某一个具体的时刻,它有多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