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

“小案”不小看

“小案”不小办

近日

芗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连续破获2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有力打击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捍卫了法律的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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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2024年9月6日16时46分许,芗城区水仙大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李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水仙大街时,遇叶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沿水仙大街由东往西逆向行驶,双方避让不及发生刮碰,造成叶某倒地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事故中队民警邱仁福和辅警颜爱辉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对周边目击群众进行走访摸排,利用现代侦察技术手段,于当天锁定了逃逸车辆及驾驶员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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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后悔不已,李某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了应有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赔偿了叶某的经济损失。

就在此次逃逸案件告破之时

他们又接到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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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2024年9月7日7时44分许,吴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沿漳华路由东往西行驶,遇行人郭某横过机动车道,双方避让不及发生刮擦,造成郭某、吴某受伤及车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吴某驾车离开事故现场。

事故中队民警邱仁福和辅警颜爱辉接警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经过勘查,现场路面没有发现有效的线索。秉着群众利益无小事,邱仁福和颜爱辉克服疲劳,加班加点寻找线索,经研判于当天将此案成功破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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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吴某对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的行为供认不讳。案件进一步处理中。

郭某特意定制了一面锦旗送到了芗城交警大队,以此表达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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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交警提醒

发生事故后

应立即停车

保护现场

迅速报警

第一时间抢救受伤人员

切勿肇事逃逸

来源:芗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