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成都市印发《关于推进成都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阐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怎么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有哪些、保障措施有哪些等问题,将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重点聚焦我市经济困难且有照护需求的老年人以及其他高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实施意见》自2024年11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到2025年,实现城乡统筹均衡、居家社区机构充分协调、医养康养有机融合、事业产业高效协同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区“区—街道—社区—小区—居家”五级养老服务体系和农村“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不断完善的工作目标。

到2027年,具有成都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15分钟养老服务圈”进一步优化,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络全面覆盖、更加可及,家庭养老得到有力支撑,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5个方面

18项重点任务

加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布局方面,强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城区“区有养老服务中心、街道有为老服务综合体、社区有为老服务站、小区有为老服务点、家庭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五级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县有特困人员养护院、镇有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有养老互助站”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增强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方面,丰富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加快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推动机构养老普惠优质发展、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丰富老年人文体服务。

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方面,完善智慧健康养老应用场景、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

促进基本养老服务规范发展方面,推进基本养老服务统计数据标准化、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有关标准。

完善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方面,加强基本养老服务财政支持、加强为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服务用地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广泛参与、提升基本养老服务监管效能。

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共计35项

按照覆盖范围、实现程度不低于《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四川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要求,我市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共计35项,新增了社区综合养老服务、老年教育、老年人意外保险、子女护理假等项目。清单在基本养老服务类型上,涵盖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在层次上,涵盖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即:

面向全体老年人的基础性服务,如能力综合评估、文体休闲优待、老年教育等。

面向符合一定条件的普通老年人的普惠性服务,如对于有支付能力的老年人提供服务资源、搭建对接平台等。

面向政府兜底保障对象,主要是特困老年人等老年群体的兜底性服务,重点聚焦老年人因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受限,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求。

作为成都市首个

关于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专项政策

《实施意见》有哪些特色亮点?

进一步明确我市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如何建、怎么建的问题,强化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建设

按照兜底、普惠、市场化三个维度,推进“区有养老服务中心、街道有嵌入式为老服务综合体、社区有为老服务站、小区有为老服务点、家庭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五级城区和“县有特困人员养护院、镇有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有养老互助站”的三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分层分类厘清区、街道、社区、小区各层级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定位,促进区域养老服务资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进一步拓展了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

我市在2023年首次发布了涵盖34个服务项目的《成都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包含了16项《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23项《四川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这次《实施意见》以附件形式发布的《成都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在2023年版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拓展,丰富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包含了35项服务项目,涉及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三大类型。

不断拓宽老年人多元养老服务供给

创新开展复合型开放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行动,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通过明确“走出去引进来”基本服务清单,构建社区、居家、机构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格局。建设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为更大范围的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非药物干预、家庭支持、专业照护与资源链接等服务,造福存在认知症风险的老人和家庭。鼓励养老服务市场主体转变“以床位建设”为最大利润点的经营理念,聚焦“新老人”的新需求,提供衣、食、住、行、医疗、娱乐等全产业链服务,重点发展上门助浴、认知症夜间照护、安宁疗护等新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