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
享受待遇
一文读懂
01
职工门诊待遇
● 在职职工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就诊,在一级及以下(含基层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60%;在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50%。
● 门诊报销年度限额为4000元。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年度限额增加1000元。
● 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凭定点医疗机构处方购药纳入报销范围,按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标准执行,额度纳入门诊年度支付限额累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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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职工住院待遇
在各级具有住院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可以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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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职工慢性病特殊病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患有全省统一规定范围的慢性病、特殊病(简称慢特病)相关的门诊医疗费用,比照住院政策享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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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医保网上服务平台申请,也可以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申请。
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或疾病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单等;通过医保网上服务平台申请的,按照系统提示选择申请病种,拍照上传相应材料即可。
认定15个工作日内医保经办机构组织相应资质的临床专家开展认定。
待遇享受通过认定的,自认定次日起按规定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
04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标准
①产前检查费。生育前(含7个月以上引产)的产前检查费用定额补助800元,生产时在医院结算时由医院直接发放。
②住院分娩费用。顺产3000元,助娩产3500元、剖宫产5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医保基金支付限额增加10%。
③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为240元;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门诊、住院分别为500元、800元,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为1500元;怀孕7个月以上引产为3000元;输卵(精)管绝育术补助1500元;输卵(精)管复通术3500元。
怀孕期间、生育当期、产假期间和计划生育手术当期有合并症或并发症住院的,按职工医保普通住院政策执行。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合并症、并发症住院按普通住院结算的,不再按定额支付政策。
女职工生育津贴
①正常分娩申领津贴天数:顺产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②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奖励政策的,增加60天。
③4个月以内流产的15天,4个月以上流产的42天,7个月以上引产的98天。
其他
①参保男职工配偶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顺产1600元、剖宫产2400元。
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③退休人员按规定享受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即可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津贴待遇享受需满足①生产前首次登记参保已满6个月 ②单位已按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医疗保险费6个月以上(有欠费的需补齐欠缴费用)。
• end •
来源:合肥医保
审核 | 马娜娜 责编 | 曹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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