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执行是法院做实公正与效率、强化执行内部监督制约、杜绝消极执行的重要举措,2024年以来,榆林两级法院持续秉承“如为我执”的理念,探索综合运用各种形式的交叉执行举措,排除各种干扰,巧破难题,攻克了一批大案要案和“骨头案”,形成了结合地方实际、具有实践意义的一批好做法,营造了尊重法律、尊重裁判、尊重执行的良好氛围,为保障企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了贡献。

为持续强化交叉执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指引和示范作用,现将榆林法院今年以来的交叉执行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目录

1.开展异地交叉执行,破解地域性执行难题

2.执行悬赏立竿见影,主动履行案结事了

3.巧妙借助地域优势,充分调查精准突破

4.抽丝剥茧觅线索,巧化“僵局”为“破局”

5.信义母亲替子还债,一诺千金可贵可敬

6.强化执行和解工作,保护双方各自权益

7.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兼顾司法力度和温度

8.跨省执行追踪欠款,高效兑付为民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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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异地交叉执行

破解地域性执行难题

(榆林中院)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某地产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市水务局、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陕西高院终审判决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各项费用共计3000余万元及利息。某中院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当地各类干扰,致使案件未能全部执行到位。

2023年12月,陕西高院指令该案由榆林中院继续执行。2024年1月,榆林中院接手该案后,第一时间核实被执行人未履行标的约为1585余万元,之后迅速成立了执行工作专班深入研究案件材料,全面分析执行难点和切入点,并多次召开专门的执行长联席会议讨论案件执行方案、思路、措施。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赴异地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交流,耐心细致地阐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及相关不利影响。与此同时,秉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决定暂时不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责令其将此案专题汇报当地市委、市政府,争取得到当地财政的支持,但被执行人迟迟没有拿出专题汇报方案。之后时间里,办案人员反复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沟通协调,经过不懈努力,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减免本息约300余万元。办案人员又继续对被执行人的账户逐一核实和查控,成功冻结了被执行人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行账户,一次性将下剩1285余万元执行款扣划,至此本案成功执结。

【典型意义】

执行实践中,行政机关作为特殊的被执行主体,因涉及地域性、政策性、社会性等众多复杂因素,为执行工作顺利推进带来了巨大阻碍。榆林中院运用异地执行手段拓宽执行渠道,使得执行工作更加灵活高效,破解了地域性执行难题。人民法院坚持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执行同频共振,切入双方利益平衡点,充分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更有力维护了行政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0 2

执行悬赏立竿见影

主动履行案结事了

(横山法院)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殷某某因借款产生纠纷诉至原审法院,原审法院依法作出调解书。后因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按时分期偿还案款本金及利息,然而在达成的和解协议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按时履行。

鉴于被执行人拖延执行意图明显,2024年6月榆林中院根据报请,将案件指令横山法院执行。横山法院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两辆老旧机动车,因没有查封价值,申请执行人表示不申请查封,同时该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已被其他法院另案冻结。因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执行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进行调查,经过努力找到其家属,在向其家属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的过程中,其家属一直拒不配合签字,且一直拒不告知被执行人下落及联系方式,面对执行困境,执行人员仍坚持耐心细致地向其家属讲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穷尽措施仍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的情况下,横山法院根据申请依法发布了被执行人的悬赏公告,悬赏公告经多方转发和广泛传播,被其不少亲友知晓和谈论。迫于舆论压力,被执行人主动和执行法院取得联系,要求偿还案款。在执行员的主持下,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被执行人提供其他财产,按以物抵债的方式将涉案案款偿还完毕。

【典型意义】

该案的执行难点在于,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已不足以形成有效的法律震慑。为打破“人难找、物难查”的执行困境,横山法院积极拓宽“查人找物”的线索渠道,建立和推行发布执行悬赏公告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加之公告发布后,通过多方转发和传播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诚信氛围。

0 3

巧妙借助地域优势

充分调查精准突破

(神木法院)

【基本案情】

借款人黄某军向黄某平借款13万元并约定利息,由李某提供担保。借款后,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本付息,故黄某平将借款人及担保人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偿还责任。原执行法院执行到位7.2万元后,经多次调查未发现借款人及担保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经终本约谈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该案移送神木市法院交叉执行后,执行干警获悉担保人住所地在神木市,充分利用地熟、人熟的优势,及时进行了充分细致的调查,发现担保人在其所在村组有分红收益后,第一时间予以冻结。李某认为其作为担保人不应该承担债务利息,执行干警耐心向其解释担保人所需承担的法律义务及连带责任,同时告知其如果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经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释明,担保人当场一次性偿还该案本息6.6万元,申请人自愿放弃部分利息,案件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中,被执行人住所地为神木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地域、资源优势,更快更高效地调查和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收入情况,及时突击、精准突破,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效率,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0 4

抽丝剥茧觅线索

巧化“僵局”为“破局”

(定边法院)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陕西某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高某某、刘某、刘某某、党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息15.58万元。

案件经市中院依法交叉执行后,定边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交叉执行案件的办理,迅速成立执行专班,抽调专门力量办理此案。执行专班在梳理基本案情后,制定执行方案,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执行局,但被执行人态度消极,称自己有工资,法院去扣划就好,拒绝一次性偿还借款。定边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深入调查后,发现其名下微信及银行卡流水存在大额转账记录。掌握关键证据后,执行干警明确告知其拒不还款所面临的强制措施和法律后果。经过执行人员耐心释法,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和法律后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下欠利息于年底一次性付清,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典型意义】

执行于细微之处见真章,此次交叉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得益于定边法院深入调查,细处着眼,将情况摸清、问题找准,把民情民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为民举措。

0 5

信义母亲替子还债

一诺千金可贵可敬

(靖边法院)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张某某民间借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原执行法院调查后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故依法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后经申请,榆林中院指令该案由靖边法院交叉执行。

收到执行案件后,靖边法院第一时间前往二被执行人现住地,摸排二被执行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经走访得知二被执行人系夫妻关系,常年在外,家中只有父母居住。于是执行干警及时前往其父母家中说明情况,杨某母亲得知儿子、儿媳拖欠执行款项后,当即承诺会督促儿子、儿媳尽快还款,若二人不履行,她将筹款偿还,并作出书面担保。执行干警随即组织双方调解,申请执行人表示杨某母亲在村子里说一不二、威望极高,只要其母做保证,他愿意再等一段时间。杨某母亲则表示“既已承诺,便当守约”,最终,杨某母亲利用几天时间将筹集的8万元一次性交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被杨某母亲的诚信履约行为所感动,表示愿意放弃利息,申请以执行完毕结案。

【典型意义】

诚信是立身之本,守法是公民义务。该案被执行人杨某、张某某玩“失踪”拒不到庭履行还款义务,案件久执未结导致申请执行人怨气越来越大。通过开展交叉执行,人民法院有效排除各方干扰,通过从被执行人母亲入手做思想工作,促使老人主动筹钱替子还债,令人深感一诺千金的可贵、诚实守信的可敬!

06

强化执行和解工作

保护双方各自权益

(子洲法院)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者某某与被执行人定边县某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原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定边县的不动产一处,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如处置房产流拍,其不同意以物抵债。后该案经榆林中院指令交由子洲法院交叉执行。

鉴于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不同意以物抵债,子洲法院接手后转变执行思路。一是严格按照执行程序立即启动被控财产定价程序,二是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谈话,力促拍卖前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经核算,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返还集资款80万元,该款于和解之日返还到位30万元,剩余50万元被执行人承诺将于2025年1月20日前返还完毕。

【典型意义】

每一个案件的妥善解决都是司法公正的生动体现,本案中,人民法院转变执行思路,通过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心声,强化执行和解工作,以期在双方当事人均满意的情况下实现案结事了,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维护了各自利益的保护。该案的成功化解不仅彰显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执法力度与温度。

07

秉持善意执行理念

兼顾司法力度和温度

(米脂法院)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顾某甲、顾某乙、王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9.89万元,原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主持双方达成和解后,刘某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且开始躲避执行拒不配合,导致该案陷入停滞。为减少执行阻力,经申请,榆林中院将该案指令由米脂法院执行。

米脂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根据刘某某住所地信息前往榆林市区将其拘传到庭,对其从法理到情理、不厌其烦做其思想工作,并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但刘某某推脱说自身无财产可供执行,并声称身体患病,法院不能对其实施拘留措施。鉴于刘某某逃避执行的心态,执行干警对其体检发现身体无恙后,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拘留期间,执行干警了解到刘某某目前经济比较困难,短期没有偿还能力,于是改变思路,通过对其释法理、讲情理进行感化教育,刘某某感受到了法院执行的坚定,一改之前的消极态度,主动表示可由其子代为清偿,希望同申请执行人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最终在人民法院的见证下,刘某某之子当即给付9.89万元,双方就剩余20万元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

【典型意义】

执行,执的是法,行的是情。在被执行人暂无能力给付执行款时,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针对性地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展现了以柔克刚的司法智慧,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了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的司法温度。

08

跨省执行追踪欠款

高效兑付为民解忧

(吴堡法院)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李某平与被执行人王某亮借款纠纷一案,原执行法院判令由王某亮偿还李某平欠款3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在偿还部分借款后,便躲避执行,拒不偿还剩余本息。

2024年8月,该案交由吴堡法院交叉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干警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王某亮在内蒙东胜郝家渠,执行干警一路长途奔袭到达目的地后,考虑到异地执行难度较大,为确保执行工作万无一失,经过精心安排部署,执行干警认真前往村内打听王某亮的下落,历经两个多小时的耐心找寻,最终将王某亮找到。执行干警义正词严告知王某亮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将要承担法律责任后,王某亮迫于执行压力及法律后果多方筹措案款,最终一次性偿还欠款3万元,并支付了相应利息,至此该案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为进一步打击逃避、规避、抗拒执行等行为,吴堡法院跨省展开交叉执行,积极破除异地执行难点困局,从实施拘留措施到案结事了用了不到一天时间,及时有效地保证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