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阳市隆回华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未及时制止电动车违规停放行为,被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前期,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对隆回县辰河世家高层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其物业服务公司——隆回华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未进行劝阻、制止,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第五条第五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和《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013-3,给予该物业服务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的处罚,并要求物业管理人员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问题,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加大对居民消防安全常识宣传力度。

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占用公共门厅”“堵塞疏散通道”都属于违法行为,广大居民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力度,对违规行为要予以制止。(唐湖湘 张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