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同步调整辖区高速公路

区间测速设备限速值的公告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全省高速公路限速优化调整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交〔2024〕3号)要求,黔南境内沪昆高速兰海高速、榕麻高速、余册高速、三荔高速、都香高速、银百高速及绕城高速已完成速度优化调整工作。为规范黔南州境内高速公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决定同步对以上高速公路新增的18套区间测速设备限速值进行调整,现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区间测速设备点位及调整后限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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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

三、执行时间:2024年12月14日起。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道路交通限速标志、标识控制车速,安全文明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黔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

2024年12月09日

来源:黔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