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融媒1月4日讯(记者 金海善)由于侥幸心理作祟,部分“失驾(驾驶证吊销)”人员继续违法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近期,烟台交警查获多起“失驾”仍再驾的违法行为。

去年年底,烟台交警五大队发现,驾驶员张某涉嫌“失驾”,遂立即对其车辆进行布控,因该车行驶轨迹较短,且无规律,未能于当天查获。12月27日9时许,根据系统显示,该车出现在高新区海澜路路段。分控中心立即指示路面执勤警力进行查处。9时21分,执勤警力到达后将张某抓获。张某对自己“失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经系统查询,这不是张某第一次违法:2021年6月,张某因醉驾被查处后吊销驾驶证;2021年12月,张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醉酒驾车被查获;2023年7月,张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查获;2024年12月27日,已是张某第四次违法驾车被查获。

“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具有很强的社会危害性。近期,烟台交警查获多起“失驾”仍再驾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介绍说,当“失驾”人员驾车遇到检查时,由于心虚、害怕,极易出现操作失误,导致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