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定有 魏广宝 通讯员 王崇/文图
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3名干警带着院党组对张某某(化名)一家浓浓的关怀来到了其在南阳临时租住的家中,了解生活情况,解决实际困难。
张某某系一起交通肇事案的被害人,2024年8月份,被告人李某(化名)驾驶小型轿车,沿镇平县张马公路自东向西行驶至镇平县张林镇某处时,与相对方向驾驶二轮电动车的张某某相撞,造成二轮电动车乘坐人张甲(化名)死亡,二轮电动车驾驶员张某某和另外两名子女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镇平县交警大队认定:李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镇平县公安局鉴定:张甲符合颅脑损伤合并胸腹部损伤死亡。
被告人李某所驾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险。李某自愿支付张某某赔偿金25万元。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范围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损失共计84万余元。
判后答疑,保险公司从“上诉”到“撤诉”
保险公司收到判决书,对赔偿标准有异议,书面提交了上诉状。法官助理刘香勇得知这一情况后,利用周日休息时间,积极和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进行释法明理、判后答疑,同时将这一情况告知张某某。经过反复沟通,保险公司在上诉期内主动撤回上诉,并在第二天把赔偿款打到了张某某账户。2025年1月1日,张某某收到赔偿款后,立即告知了刘香勇,“非常感谢您全心全意为我们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回访帮扶,关爱未成年生活
张某某现在一家四口,张某某和妻子都是二级残疾,家庭生活极其困难。2025年1月3日,当法院干警来到张某某家中时,张某某拉着干警的手不放,“感谢党委政府每月都给我发钱,这次出事后,你们周末还来到家中帮助我,让我很快拿到了赔偿款,真的很感激。”当干警们得知张某某大女儿因为生病停学后,一再叮嘱,要好好治疗,让孩子尽快上学,有困难随时跟法院联系。
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下一步,镇平县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在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同时真正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人民法院的力量、温度与担当。
【编审:钟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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