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网友咨询:
我从银行贷了一笔钱,后来朋友急需用钱,我就把这笔钱借给他了,还写了借条约定了利息。这样的借贷合同算不算有效?
吴晓香律师解答:
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无效。
合法的民间借贷需同时具备三个要件:一是资金来源合法,二是借贷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三是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银行贷款转借的特殊性在于,资金来源于金融机构的信用贷款,改变了资金用途属性。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吴晓香律师补充: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吴晓香律师
江苏昆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15年以上,专业处理疑难复杂案件,执业期间成功代理数起疑难复杂案件与二审改判案件。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