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廉江市石岭镇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公示。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湛发改重点〔2019〕48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廉江市石岭镇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廉江市石岭镇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廉江市石岭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廉江市石岭镇,具体选址位于广东威多福集团有限公司以北,G325改线K26以南处。
4.项目概况:
立足石岭镇作为两广的交通枢纽和货物集散中心这一优势,本项目拟打造集储存和运输为一体的工业建材枢纽物流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6068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物流配送中心20630平方米、高标仓库26690平方米、业务综合楼10920平方米、配套用房2440平方米、室外硬化面积16206.90平方米、小汽车停车位182个、货车停车位91个及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
本项目将促进完善建材、石材、家具等的仓储物流设施,立足石岭镇作为两广的交通枢纽和货物集散中心这一天然优势,打造集齐“加工-储存-运输”的全链条特色工业建材产业,促进廉江市石岭镇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当地工业建材等优质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响应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要求,改善石岭镇产业发展条件,提高产业招商吸引力。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项目周边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及运营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征求公示对象对项目建设实施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向第三方机构阐述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调查第三方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科研办公楼)509房
联系人:梁工
电话:13729005498 电子邮箱:1061879351@qq.com
廉江市石岭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此前,廉江市石岭镇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
拟打造集储存和运输为一体的工业建材枢纽物流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606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物流配送中心20630平方米、高标仓库26690平方米、业务综合楼10920平方米、配套用房2440平方米、室外硬化面积16206.9平方米、小汽车停车位182个、货车停车位91个及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42835.08万元。
信息来源:廉江政府网、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具体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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