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写的欠条原件丢了,只剩复印件,打官司还能要回工资吗?”“车祸理赔时,医疗票据原件被弄丢,复印件能当证据吗?”很多人打官司都遇到过证据原件缺失的难题,担心复印件不被法院认可。其实《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早有规定,复印件并非绝对不能采信,今天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就用大白话讲透其中的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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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原则:原件优先,复印件可补证

法律确实优先认可原件,但这不是说复印件就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如果复印件能通过其他方式证明真实性,一样可能被法院采信。

一、这3种情况,复印件能被采信

1. 形成完整证据链:如果有其他证据和复印件相互印证,就能证明事实。比如农民工拿不出工资欠条原件,但提供了复印件+记工明细+和包工头的催款录音,这些证据凑一起能说清欠薪事实,法院就会认可。还有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医疗收据复印件若能和出院记录、调查笔录印证,也会被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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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方认可复印件效力:如果庭审时对方当事人承认复印件是真实的,比如认可欠条复印件上的欠款金额,法院就会直接采信这份复印件。

3. 原件在对方手里拒不提交:要是原件被对方控制,你申请法院要求对方提交,对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法院就可以推定复印件内容是真实的,直接支持你的主张。比如用人单位拿着工资欠条原件不提交,法院会认可你手里复印件的效力。

维权提醒:保留复印件时尽量标注来源,比如注明“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让相关方签字,同时多收集辅助证据。你有没有遇到过证据原件丢失的情况?评论区说说细节,我来帮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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