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安徽频道

为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的一个清晨,淮北市相山区法院开展“徽动执行 守护民生”暨第十六次“院长执行日”执行行动,集中攻克一批涉企涉民生执行案件,以司法力量群众权益保驾护航。相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晓光带队执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

在一起涉及哺乳期的诈骗罪被执行人案件中,该被执行人拒不缴纳3万元罚金。执行人员充分考虑其身体状况,在依法履职中兼顾“法度”与“温度”,坚持以教育疏导为先,明确告知哺乳期并非规避执行的法定免责事由;同时为其指明出路:如确因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缴纳,可依法主动申请达成分期履行协议。通过执行人员融情于理、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逐步消解了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促使其态度由消极对抗转为主动配合,最终签署了分期付款协议。

本次“院长执行日”执行行动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充分体现“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彰显了人民法院在兑现胜诉权益中的强制力,又凸显了在特殊群体保护中的人文温度。本次行动共依法拘传被执行人8名,当场执行完毕案件3件,达成和解案件4件,执行到位金额27万余元。

下一步,相山区法院将持续深化“院长执行日”工作机制,规范执行工作流程,强化程序刚性约束,深化执行公开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刘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