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29日)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通报3起校外培训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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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双减”工作成效,严厉打击各类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行为,大力营造莲湖教育良好生态。现将莲湖区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
无证无照机构,负责人李某某,身份证号:610524**********19,以“李老师补课班”名义租用莲湖区青年路街道莲湖佳苑小区507室,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莲湖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举办、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无证无照机构,负责人韩某某,身份证号:612526**********95,以“锦绣培训”名义租用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号三楼,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莲湖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责令停止举办、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无证有照机构, 陕西童心美育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M,以公司名义租用莲湖区团结西路28号东尚观湖小区3幢5101室,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莲湖区联合行动组现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责令限期整改、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
编辑:崔宁
审核:范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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