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网上消息说,山西的一个小区物业出台了新规定,禁止电车停放在地下车库,解释是害怕电车自燃引起火灾,遭到业主们的集体反对。
有业主说,他们在地下车库买了车位,还每月交不少的管理费,说不让停车就不让停车了,这个规定没办法接受。凡是有乱子出现的时候,总会有律师出现,有律师说不存在哪条法律规定电车不能停到地下车库。
律师从来不会说物业在自己管理的小区,有管理权,并且律师还从来不会说,特业内有业主公约,管理规定等。按照道理讲,物业有根据管理实际,制定一些管理办法的,但是像电车禁止停放在地下车库这样的重大事情,最好还是得请业主季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集体表决一下。
电车在地下车库自燃,这样的事件已经真实的地发生了,2025年12月7日凌晨,山东济南的恒大城一个地下车库发生电车自燃事件,火势从凌里5点燃烧,到了8点多才被扑灭。由于地下车库是特殊场所,消防车还进不来,即便来了消防人员,因为地下车库相对比较封密,电池释放的气体有危害性,消防人员也进不了火区扑火,更加上电池的特殊性,一般的灭火剂不起作用。
济南发生电车自燃火灾的小区因为是商业综合体,消防设施做得比较好,2024年在韩国仁川某公寓地下车库发生的的火灾就严重了很多,由于韩国没有中国的消防管理严格,电车发生自燃后,喷淋系统完全失效,火势燃起后,消防人员花费了6个多小时才扑灭大火,造成70多辆汽车被毁,16名居民因吸入烟雾需要住院治疗。
电车在地下车库发生自燃后,灭火困难,造成灾难严重,无论是个人,还是物业,都难以经受得起灾后的赔偿,保险公司会推卸责任,汽车生产厂家也会推卸责任,灾后赔偿问题很容易产生扯皮事件。
有业主拿国家政策说事,说国家政策规定,地下车库必须有给电车充电的设施,老百姓就是不知道这个规定是怎么来的,是谁做了决定为什么推动出台这样的政策,这样的政策出来后产生事故,出台政策的人或者推动这样政策的人根本就找不到,也就难说让谁来承担责任。
电动摩托车禁止在室内充电,禁止进入电梯等密封空间,这样的管理大家好像习惯了,也理解了,电动汽车的管理还需要时间,大家可以再等待一段时间。
说到这里,大家是不是还觉得物业不重要?到年底了该交物业费了,不少人在网上吐嘈物业费太贵,交不起了等等。现在的小区人口密集,不像以前是单位宿舍,人们都熟悉,现在的居民小区的人不便更多,而且来自五湖四海、四面八方,职业不同,性格不同,理念不同,即使有好的,管理得当的物业,也很难让业主做出一项集体决定,何况没有了物业,小区会怎么样,如何还指望房子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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