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和《关于调整全省留置看护管理体制的意见》,甘谷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辅警共计50名,其中勤务辅警30名,留置看护辅警20名,具体岗位详见《甘谷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简称岗位计划表)。同时,建立后备人员库30名(勤务辅警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留置看护辅警1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有效期至新一轮辅警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身份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属公安辅警性质,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纳入本级公安辅警队伍,实行层级化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工作。
2.具有甘谷县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甘谷县的人员。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同等学历。
5.男性身高170厘米(净身高)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净身高)及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双眼矫正视力4.8及以上,无红绿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
6.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吃苦耐劳、勇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职能力。
(二)岗位条件
招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因个人原因之前被公安机关开除、辞退、解聘的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内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所规定的禁止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承担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环节考务工作。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甘谷县政府网(http://www.gangu.gov.cn/)、“甘谷人社”和“甘谷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30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注册报名账号。应聘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在规定时间通过电脑端点击报名链接https://www.sydwzk.cn/gsvbXVuF2025,注册报名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2.报名并上传附件。登录报名账号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逐项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所需附件材料(扫描件)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本人毕业证原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PDF版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验证期内的);
(5)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
(6)退役军人需提供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
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8:30至1月10日18:00。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可更改。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线上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6年1月11日18:00。
4.缴纳费用。参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5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18:00。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公安基础知识(50%)。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3.考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甘谷人社”和“甘谷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开展资格复审,达不到1:5的,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历证明(退役军人提供);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现场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年龄、户籍等进行复核,对净身高(脱鞋测量)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关于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有关情况的函》(甘公政治〔2024〕129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项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2.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因自身身体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取消应聘资格。
(六)面试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容仪表、肢体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现场亮分,面试者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七)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同岗位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按照招聘条件中优先条件执行,如无优先条件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甘谷人社”和“甘谷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人员递补。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能测评不合格、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递补)。
3.纪律要求。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隐瞒影响聘用疾病病史或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身高等项目有异议的,安排当场检查确认;对非当日、非当场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不合格者,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甘谷人社”和“甘谷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证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与培训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保障待遇
按照《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甘谷县公安局、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谷县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甘谷县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试用期工资为2800元/月。试用期满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层级工资待遇。看护辅警日常由甘谷县公安局管理使用,纪委监委有留置看护任务时统筹调配使用,并按照执勤天数发放相应执勤补贴。
六、人员补充
进入后备库的人员,其综合成绩排名在有效期内有效。当已聘用的辅警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将从后备库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选取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和体检后予以补充。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享受人民警察相关待遇,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纳入本县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权力。聘用后统一着省公安厅规定的制式辅警工作服,佩戴辅警标志,不配备警械武器。
(四)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具体组织实施,全程由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谷县公安局、甘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监督指导,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谷县公安局、甘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938-5852819
政策咨询电话: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8-5622756
甘谷县公安局:0938-8897620
甘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938-497319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7856
咨询时间:9:00-12:00,14:30-18:00(工作日)
附件:甘谷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来源:甘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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