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个真实案例:河北高碑店的杨某和王某,在一家抖音带货公司做商务岗,负责找达人、对接供应商。入职第二年,公司让他们补签了劳动合同,里面写着 “月薪 1790 元包含商业保密费、竞业限制补偿”,还约定离职后 2 年内不能干同类业务。
结果两人在职期间,合伙开了家抖音店铺,卖的饰品和原公司同类,进货渠道、带货主播都有重合。原公司发现后直接起诉,要求两人赔偿几十万损失。一审、二审法院都判了:两人停止竞业违约行为,各赔 96480 元!
这个案例里藏着 5 个关键问题,不管是打工的还是开公司的,都得搞清楚 —— 毕竟竞业限制这事儿,一不小心就可能赔几万、甚至几十万!
一、先搞懂案例核心:为啥员工觉得条款无效,法院还判赔钱?
杨某上诉时说了 3 个理由,看着都挺有道理,但法院全没支持:
1)“我就是普通商务岗,不算涉密人员,竞业限制对我没用!”
2)“工资 1790 元还低于最低工资,还说含竞业补偿,这条款无效!”
3)“劳动合同是补签的,我是被逼的,不是真实意思表示!”
但法院最终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核心原因就 3 点,咱们一个个说透:
二、竞业限制不是谁都能签,也不是签了就一定有效
1. 哪些人能被要求“竞业限制”?
很多员工以为 “竞业限制是老板随便加的”,其实法律有明确规定:只能是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者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案例里杨某虽然是抖音商务岗,但她的工作内容是 “维护达人客户资料、对接库房供应商、带小组管提成”—— 这些工作能接触到公司的客户名单、进货渠道、营销计划,属于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所以公司跟她签竞业限制是合法的。
反过来想:如果是前台、保洁、普通流水线工人,没机会接触商业秘密,公司硬加竞业限制条款,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无效。
2. 竞业补偿能 “藏在工资里” 吗?
这是很多公司的 “小聪明”,也是劳动者最容易踩的坑!
法律明确规定:竞业限制补偿,必须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能把补偿混在平时工资里,更不能说 “工资里已经包含补偿”—— 这是硬规定!
那为啥案例里公司这么约定,员工还得赔钱?关键在于:两人是 “在职期间” 违反竞业限制的!
法律里有个 “忠诚义务”:员工在职期间,不能干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比如偷偷开同类公司、跳槽到竞品公司抢客户。这种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不需要公司额外支付补偿(因为忠诚义务是员工的法定义务)。
简单说:在职期间违约,哪怕公司没给补偿,也要赔钱;离职后如果公司没按月给补偿,竞业限制条款就对员工没约束力。
3. 补签的劳动合同,到底算不算数?
杨某说 “合同是公司单方制作的,让我补签,我是为了保住工作才签的”,但法院没认可 “合同无效”。
这里要明确:补签劳动合同不算 “天然无效”。只要员工签了字,又没法证明是被 “胁迫、欺诈”(比如公司说 “不签就辞退”,并且有证据),法院就会认定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很多劳动者觉得 “补签就是公司欺负人”,但法律看的是 “签字行为” 和 “是否有胁迫证据”。所以签合同(不管是入职签还是补签),一定要仔细看条款,不懂的就问,不想签就明确拒绝—— 签了字,就得承担责任。
4. 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吗?为啥公司能直接起诉?
杨某上诉时说 “一审法院程序违法,没仲裁就受理”,但公司辩称 “已经履行了仲裁前置”,法院也认可了。
这里要记住:劳动争议(比如竞业限制纠纷、工资纠纷),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去法院起诉 —— 这就是 “仲裁前置”。
但如果仲裁委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没处理,也可以直接起诉。案例里公司显然已经走完了仲裁程序,所以法院受理是合法的。千万别跳过仲裁直接去法院,大概率会被驳回。
5. 违约金和实际损失,法院按哪个判?
公司要求杨某赔偿 47 万、王某赔偿20 万,但法院最终只按合同约定的 96480 元判了。
原因很简单:公司没提供足够证据证明 “实际损失”。比如营业额下降,可能是市场行情不好、营销不到位等多种原因,不能全怪员工。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里可以约定竞业限制违约金,但如果违约金太高或太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调整。如果公司没法证明实际损失,法院通常会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判,或者酌情调整。
对公司来说:约定违约金要合理,还要保留实际损失的证据(比如客户流失记录、营业额对比数据、供应商证明等);对员工来说,如果觉得违约金太高,可以向法院申请调低。
三、给劳动者和企业的避坑指南(干货总结)
劳动者必看 3 点:
1)签劳动合同时,遇到 “竞业限制” 条款,先看自己是不是 “涉密人员”——普通岗位可以拒绝签,或者要求明确补偿标准。
2)在职期间别碰 “同类业务”:哪怕公司没给竞业补偿,忠诚义务是法定义务,偷偷开同类公司、去竞品公司上班,都可能赔钱。
3)补签合同要谨慎:别觉得 “补签就是无效”,签字前一定要看清楚条款,尤其是工资构成、竞业限制、违约金这些关键内容,有异议当场提,别稀里糊涂签字。
企业必看 3 点:
1)竞业限制别 “一刀切”:只给涉密人员、高管签,普通员工签了可能被认定无效,还可能引发纠纷。
2)竞业补偿要 “合规支付”:离职后按月支付,单独列明 “竞业限制补偿”,别混在工资里,否则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条款可能失效。
3)保留证据很重要:约定违约金要合理,还要收集员工违约的证据(比如店铺注册信息、进货记录、客户重合证明)和实际损失的证据,否则可能拿不到足额赔偿。
最后说句实在话:
竞业限制是把 “双刃剑”—— 既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也约束劳动者的就业权。对劳动者来说,签合同要擦亮眼睛,别踩 “工资含补偿”“强制竞业” 的坑;对企业来说,别耍小聪明规避法律义务,否则哪怕签了条款,也可能被认定无效。
如果遇到竞业限制相关的纠纷,别慌:先看自己是不是涉密人员、补偿有没有合规支付、违约事实是否成立,再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权。记住,法律既不偏袒企业,也不纵容员工,只看事实和证据!
本案案号:(2025)冀06民终64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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