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这东西的人叫赵志红,身上背着10条人命的连环杀人魔。
按理说,这种进去了基本就等着吃枪子儿的主,哪个不是能拖一天是一天?
可这货倒好,他在里面发了疯似的要认罪,特别是一起发生在9年前的厕所女尸案。
更有意思的是,审讯他的人反而在暗示:这案子,你能不能别认?
这事儿吧,越琢磨越觉得后背发凉。
杀人犯拼命想证明自己杀了人,警察却想证明他没杀。
这种荒诞剧本之所以会上演,是因为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这笔血债,早在1996年就算在了一个18岁少年的头上。
而那个少年,骨灰都凉了9年了。
今天咱们不整那些虚头巴脑的大道理,就聊聊这桩让整个司法界都破防的旧事。
一个杀人恶魔,在这一刻,竟然成了捍卫真相的唯一证人。
要看懂2005年的荒诞,得先回1996年闻闻那是啥空气。
那是90年代中期,治安乱得一塌糊涂。
经历过那阵子的朋友都知道,全国都在搞“严打”。
那时候办案讲究个“快”,破案率就是硬指标,就是脸面,就是干警们的饭碗。
1996年4月9日晚上,呼和浩特卷烟厂厕所里出了命案。
这案子要是搁现在,那得封锁现场、提取DNA、查监控。
但在当年,新城分局急需一个结果。
就在这节骨眼上,18岁的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出现了。
这俩小伙子本来是想做件好事,主动报了警。
呼格当时可能还觉得自己挺仗义,但他忘了老辈人常念叨的一句话:“是非只地,不可久留。”
这一留,命就没了。
咱们把镜头切到当年的审讯室。
别想现在的什么全程录像、软包墙壁。
那时候的基层派出所,黑灯瞎火,烟雾缭绕。
俩人被分开审。
工友闫峰后来回忆说,他听见隔壁传来的惨叫声,那动静根本不像人发出来的,还有桌椅板凳咣咣撞墙的声音。
那哪是审讯啊,那简直就是围猎。
那时候流行“口供为王”。
只要你嘴张开了,字签了,这案子就算结了。
至于指甲缝里的皮屑验没验DNA?
没有。
体液做没做精准比对?
那是当时技术的盲区。
仅仅61天。
从4月9日案发,到6月10日执行枪决。
把一个大活人变成一盒骨灰,只用了两个月,这就叫当年的“效率”。
呼格死的时候,估计还指望法律能还他清白。
他在检察院其实翻供过,说警察不让他睡觉,把腿架在暖气片上烤。
可这些话,在庆祝“严打”胜利的鞭炮声里,连个响儿都听不见。
这事儿要是这么过去,也就过去了,顶多就是家里人哭瞎几双眼睛。
可历史这玩意儿,最喜欢搞黑色幽默,它偏偏安排了一个恶魔来揭盖子。
2005年,“微笑杀手”赵志红落网。
这人是个变态,但脑子好使,记性贼好。
他一口气交代了20多起案子,其中就包括1996年那个厕所里的事儿。
他连受害人倒在哪、墙上有啥裂缝都说得一清二楚。
这下好了,尴尬了。
如果赵志红是真凶,那9年前被枪毙的呼格算怎么回事?
当年那些立功受奖、升职加薪的公检法领导们,是不是得把吃进去的都吐出来?
于是就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赵志红在里面写申请书要偿命,办案人员在外面想招儿让他“忘了”这茬。
赵志红甚至在里面发飙:“那案子就是我干的,你们为什么不写进起诉书?”
这不就是现实版的“神仙打架,小鬼遭殃”吗?
只不过这次的小鬼,是个为了赎罪的杀人犯。
从2005年赵志红招供,到2014年呼格吉勒图正式宣布无罪,这中间又磨叽了整整9年。
这9年,是良知和面子的拉锯战。
新华社有个叫汤计的老记者,真是条汉子,为了这案子写了5篇内参,直接送到了中央。
没这些死磕的人,这块生锈的铁板还真踢不开。
2014年12月15日,无罪判决书终于送到了呼格父母手里。
老两口没像电视里演的那样抱头痛哭,就是瘫在炕上,眼神空洞洞的。
当时的高院副院长赵建平鞠躬道谦,说了声“对不起”。
这三个字,太轻了,又太重了。
后来,27名公检法人员被追责。
有人说当年技术落后,是时代的锅。
这话对一半,技术是落后,但良心不应该有保质期。
所谓迟到的正义,对死人来说,不过是一个迟到的说法。
不过,这案子最大的价值,不是那205万的国家赔偿,而是它狠狠推了一把中国的司法改革。
后来确立的“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很大程度上都是吃了这碗血馒头才换来的教训。
现在你进派出所看看,到处都是监控,审讯椅都有软垫,这就是进步。
故事最后,讲个细节。
赵志红最后还是被毙了,罪有应得。
但他那份《偿命申请书》,却像根刺一样扎在档案里。
在呼格吉勒图的新墓碑上,法学家江平题了墓志铭。
那个当年想做好事的18岁少年再也回不来了,但因为他的死,后来的人,或许能活得更安全点。
1996年6月10日,那声枪响,用了18年才听到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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