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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易居研究院)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2025年12月召开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也明确,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兜底保障,因城施策、因地制宜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城镇工薪群体等各类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可见,后续保障类住房政策在供应方面将从规模导向转为优化和精准实施。近年来,保障性住房建设已成为完善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央和地方政府也不断出台相关支持类政策予以推进,并取得了积极成效。我们通过对中央和地方保障类住房相关政策进行跟踪,了解行业重要动态,从而系统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为行业相关参与主体提供专业参考。本报告所指保障类住房涵盖配租型和配售型两种保障性住房,其中配租型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按保本微利原则配售。

本月摘要:12月,中央与地方协同发力,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住建部部署"十五五"时期和2026年房地产重点任务,强调优化和精准实施保障性住房供应。地方层面,在住房供应方面,南宁、沈阳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郑州盘活企业所建公租房作为安置房。在住房管理方面,重庆出台保障性住房“好房子”标准。在住房支持方面,深圳发布新版公积金提取规定;长沙推出公积金“提取直付房租”业务;石家庄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深圳推出青年人才住房新政。

中央政策

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

12月10日至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督促各地主动化债,不得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优化债务重组和置换办法,多措并举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

2、住建部明确“十五五”时期和2026年房地产重点任务

12月22日至23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意义重大。要抓好4方面工作:推进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快建筑业提质升级,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支撑。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重点是: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结合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盘活利用存量用地,推动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优化和精准实施保障性住房供应,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有序推进“好房子”建设。

地方政策

(一)住房供应:南宁、沈阳要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郑州盘活企业所建公租房为安置房

1、南宁发文鼓励企业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12月1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以及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关于持续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企业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以及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房、青年公寓、职工宿舍、安置房等,积极争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

2、沈阳“十五五”规划建议要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12月15日,中共沈阳市委关于制定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发布。其中提出,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治理改造城镇预制板房,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推广房票安置、以旧换新和原拆原建、自主更新,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体系。

3、郑州盘活企业所建公租房作为安置房

12月25日,郑州市房管局发布通知,就《推进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处置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意见明确:盘活处置项目以长期闲置、因故未建成等公租房为主,确保盘活处置后不影响对保障对象的实物配租。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因企业经营及用工环境变化等原因而需求不足的项目。可申请将需求不足部分临时调整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住房管理:重庆出台保障性住房“好房子”标准

12月15日,重庆《好房子技术导则(保障性住房)》正式发布,《导则》贯彻“全龄友好”理念,重点关注“一老一小”群体。增设针对老年人的活动用房与活动场地要求,并在活动场地周边增设母婴室。从规划、建筑、景观、室内装饰等方面全面贯彻无障碍设计理念。明确每100套住房应设置不少于2套无障碍住房,并在活动场地周边增设无障碍家庭卫生间。《导则》的发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重庆“好房子”标准规范体系,将推动保障性住房从“有房住”向“住好房”转变。

(三)住房支持:深圳推出青年人才住房新政;石家庄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深圳发布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12月5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结合业务发展实际,在支持职工购房、租房等方面推出了系列便民举措,政策更加优化,惠及更多缴存职工。提取新规将于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其中提到:本市无房职工提取该期间内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提高至80%。扩大租房提取倾斜政策支持范围,取消了原“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还新增支持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家庭,同样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2、长沙出台公积金新政明确租房也能“自动付”

12月8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一口气发布三项重磅新政,从购房、转贷到租房,全方位为市民减负。其中同步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让租房族告别“先垫付、再提取”的繁琐流程。目前,首批纳入直付合作的项目包括恒伟·星家公寓、长房云西府、八方小区F2政府雇员公寓等8个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3、石家庄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2月15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关政策作进一步优化调整。其中包括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自2026年1月1日起,符合石家庄市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同一自然年度累计提取金额提高至18000元/人;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的,提高至21000元/人;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提高至24000元/人。

4、深圳推出青年人才住房支持政策

12月17日,深圳正式出台《深圳市青年人才住房支持实施办法》,明确了青年人才住房支持的申请条件、过渡性住房和安居补贴支持标准、申请流程、监督管理等内容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该政策旨在进一步加强青年人才来深发展服务保障打造最好的科技创新生态和人才发展环境切实解决首次来深青年人才阶段性住房困难。面向青年人才配租的过渡性住房以一间房为主,两居室及以上户型以一间房为单位面向青年人才配租。租金标准按市场参考租金的60%左右确定,最长租住期限不超过36个月。安居补贴每月1250元(税后1000元),发放期不超过24个月。

总结

12月,中央与地方协同发力,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中央层面,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住建部部署"十五五"时期和2026年房地产重点任务,强调优化和精准实施保障性住房供应。地方层面,多地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在住房供应方面,南宁、沈阳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郑州盘活企业所建公租房作为安置房。在住房管理方面,重庆出台保障性住房“好房子”标准,明确层高不低于3米,配备人脸识别门禁,并贯彻“全龄友好”理念。在住房支持方面,深圳发布新版公积金提取规定,租房提取比例提高至80%;长沙推出公积金“提取直付房租”业务;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18000元/人;深圳推出青年人才住房新政,租金按市场价六折确定,最长租住期限不超过36个月。

总体来说,2025年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持续完善,中央通过顶层设计明确发展方向并提供资金支持,地方层面则围绕住房供应、管理与支持三端协同发力,通过明确建设目标、盘活存量资源、优化申请流程及加强公积金支持等多重举措,切实扩大保障覆盖面,助力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实现安居。

说明:2023年9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支持,在城区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先行先试。本报告以此类城市为监测对象共35个,分别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成都、天津、武汉、西安、杭州、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南宁、石家庄、厦门、太原、苏州、贵阳、合肥、乌鲁木齐、宁波、福州、长春、南昌、东莞、佛山、无锡、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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