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为特邀调解员程俭(左二)献上锦旗
新年伊始,寒意未消,近日,抚顺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迎来一位特殊来客,年过六旬的陈某某特意从外地驱车数百公里赶来,颤抖的手中紧握着一面锦旗。她目光真挚,逢人便问退休老法官程俭今天在不在:“我一定要当面道谢,我等了十八年的钱啊,终于拿回来了!”
这是一起跨越近十八年的买卖合同纠纷,被上诉人陈某某是某电机厂销售处负责人,自2008年起,上诉人张某某、寇某某与陈某某建立长期电机买卖合同关系。上诉人张某某、寇某某在陈某某处采购电机,货款共计7万余元,陈某某经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张某某、寇某某支付欠款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张某某不服,坚称合同上的签名非本人所签,且陈某某提供的电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提起上诉。
进入二审调解程序,案件交到了经验丰富的抚顺中院特邀调解员退休老法官程俭手中。考虑到因纠纷已久,双方火药味十足,程俭没有急于推进调解。他首先与案件承办法官商讨案情,决定先调取原始凭证,核实支票存根、对账单,又联系了当年签订合同的经手人,努力还原交易细节。与此同时,程俭不断向双方释法明理,解释本案涉及的法律知识,并将精心制作的调解书签赠予当事人,“唯厚可以载物,唯宽可以待人”,劝导双方当事人做出让步。经过与当事人十余次电话沟通,几次面对面调解与双方分析利弊,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张某某即时给付陈某某9万元。
陈某某将手中鲜红的锦旗献给调解员程俭,表示对调解员及法官的调解工作十分认可。看着激动不已连连道谢的陈某某,程俭十分欣慰:“我调解的不是纠纷,是信任。只要当事人能放下成见,重拾理解,司法就有了温度。”这起跨越了十八年的旧账,终于在冬日暖阳中画上句号。
2025年以来,抚顺中院在全市法院积极推广“老法官说法”调解室经验做法,让“银发力量”在矛盾调解工作中持续发光发热。全市法院充分发挥老法官的审判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优势,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将多元解纷建设抓出成效、抓出特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图文:立案一庭 路童尧
编辑:田 婷
责编:高 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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