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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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 孙蔚

生活噪声扰民、大型烈性犬伤人、高空抛物险些砸中行人……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法)于1月1日正式施行,对诸多行为划定法律“红线”,也让长期困扰群众的老大难问题有了更精准的治理方案。

噪声扰民可拘留惩戒

“楼下餐馆的排风扇从早响到晚,客人喝酒聊天吵得厉害,夏天想开窗透气都不行。投诉了好几次,最多就是罚几百元,没过几天又恢复原样了。”北京的张阿姨提起此前的噪音困扰满是无奈。她家楼下有底商,多家餐馆的排风扇、空调外机日夜运转,噪音值远超国家标准。“晚上躺在床上,耳边全是嗡嗡声,严重时要靠吃安眠药才能睡着。”张阿姨对记者说,为了躲避噪音,她甚至想过搬家。

长期以来,生活噪声扰民现象因多种原因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不少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天眼查天眼风险信息显示,截至目前,现有噪音扰民相关行政处罚2000余条。其中,2025年噪音扰民相关行政处罚超100条,违法事实涉及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娱乐场所在不得营业时间段营业、餐饮单位噪音扰民等。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以往针对邻里装修噪音、商业经营噪音等行为的惩戒力度不足,容易导致部分噪音制造者屡教不改。新法实施后,对社会生活噪音的处罚力度加大,从以往的“警告+最高500元罚款”升级为“拘留+最高1000元罚款”。具体规定为,经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春华表示,新法对噪音扰民的规制实现了与相关法律的精准衔接,形成了从源头劝阻到行政处罚的完整治理链条,有效破解了以往投诉难、治理难的困境,为守护居民安宁生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为不文明养犬划红线

“以前总有顾客来问能不能买大型烈性犬,现在法律明确违规饲养不仅要罚款,还可能被拘留,我们肯定不敢卖了。”北京某宠物店店主周先生对记者表示,新法实施后,相关管理部门加大了检查力度,严禁销售烈性犬和大型犬,商家也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不文明养犬一直是城市治理的难点问题,犬吠扰民、宠物伤人、遛狗不拴绳等问题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公共安全。新法针对违规饲养动物、动物致害行为等作出详细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王久成认为,新法首次系统性规范饲养动物相关违法行为,填补了该领域专项治理的空白。值得注意的是,新法新增两项违法情形,即违反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以及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同时,新法加大了处罚力度,将以往以经济处罚为主的模式,升级为人身自由处罚加经济处罚的双重惩戒模式,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可有效遏制违法行为,降低公共空间人身安全风险。

“法律刚性约束还有助于引导公民树立守法责任意识,从源头减少因饲养动物引发的纠纷,助力提升公共文明程度。”王久成对记者表示。

规范无人机“黑飞”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普及,越来越多消费者加入无人机爱好者的行列,但各种“黑飞”乱象也随之而来。无人机闯入机场净空区、军事管理区、人口密集区域等,给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

新法首次将无人机“黑飞”明确纳入妨害公共安全行为范畴。其明确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飞行、升放前款规定的物体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王久成分析认为,新法针对无人机管理的相关条款具有多重重要意义。一是可以有效防范无人机任性“黑飞”引发的安全风险,为公共安全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填补了无人机违规飞行的行政监管与处罚空白,相关条款明确了执法标准、提升了执法效能;三是为合规飞行等扫清障碍,推动低空经济规范发展;四是处罚力度升级,可引导无人机主体合规操作,从源头遏制无序飞行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新法实施后,各地执法部门加大了对无人机“黑飞”的查处力度。今年1月3日,北京延庆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景区附近一架无人机疑似“黑飞”。民警迅速处置,将涉嫌“黑飞”人员穆某某查获。穆某某坦言其知晓管制政策,但仍心存侥幸,承认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施放无人机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穆某某予以没收器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高空抛物追责关口前移

“去年有业主从楼上扔下一个塑料盆,差点砸到正在玩耍的孩子,最终因未造成实际伤害,只能对涉事者进行口头警告。”北京市朝阳区某物业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向记者谈及这起高空抛物事件时,仍心有余悸。

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严重威胁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王久成告诉记者,尽管《民法典》已对高空抛物两类致害情形的责任承担作出明确规定,《刑法修正案(十一)》也增设了高空抛物罪,对情节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处以刑罚。但以往存在“未伤人即无责”的情况,相关法律无法规制惩戒那些具有危害性,却未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高空抛物行为。

新法填补了这一真空地带,明确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王久成表示,该条款将追责关口前移,实现从事后惩处向即时追责的转变;打破以实际损害为处罚前提的限制,即便未伤人毁物,只要危及公共安全,仍可能被拘留或罚款;与《民法典》《刑法》等法律规范形成有效衔接,构建起高空抛物行为的全链条追责体系。

从邻里间的噪音纠纷到头顶上的安全威胁,从街头的养犬矛盾到空中的无人机“黑飞”乱象,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聚焦人们最关心、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以精准的法律规制破解治理难题。如今,在街头巷尾的普法海报上,在居民逐渐养成的守法习惯里,新法的精神如春风化雨般渗入日常,守护着每个普通人的美好时光,让人们的生活更安宁、更有序、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