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可能以为,死缓就是针对死刑的一种缓期执行方式,其实这是不对的,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性质。
1.适用对象和最终决定机关不同
死缓,全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针对死刑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
而缓刑,则是针对于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实施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
对于被判处死缓的,一般应当由省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者予以核准。这主要基于对生命的尊重。与之类似,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必须到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法第48条明确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而缓刑,直接由一审法院即可作出。
2.考验期不同
死缓的考验期是确定的,就是二年,不能多一天,也不能少一天。
这个二年的起算时间点,不是从羁押之日起,而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
缓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以上,同时要满足如下条件:
如果被判处的是拘役,那么考验期不少于两个月、不多于一年;
如果被判处的有期徒刑,那么考验期不少于一年,不多于5年。
3.期间所处场所不同
死缓期间是羁押在监狱的。
这与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羁押在看守所,是不一样的。
因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会直接押赴刑场执行去,而死缓的大概率还是可以减为无期徒刑的。
而被宣告缓刑的就不一样了,是无需羁押的,只需要接受社区矫正就行了。基本上不会影响正常的生活。
4.法律后果不同
死缓的后果主要体现在减刑上。
如果在死缓的两年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的情况,那么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视特殊情况,还可以同时判决限制减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可以减到25年有期徒刑;而如果有重大故意犯罪的话,可以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但是如果是缓刑的话,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犯新罪、没有被发现漏罪,也没有什么可以被撤销缓刑的行为,那么在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即不再执行。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的话:死缓两年后便不再执行死刑,而缓刑考验期满便不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