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平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四平市司法局秉持“权责法定、于法有据、务实可行”原则,为《办法》的起草、制发提供全程指导监督,为解决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提供有力保障。
《办法》的审查过程中,市司法局恪守四个坚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涉及档案管理对象合法利益的条款严格把关,对可能违规增加权利义务的条款一律删除修改;坚持依法行政,对城建档案的报送、移交、接收等重要环节,要求起草单位严格依法制定,确保制度设计于法有据,内容与上位法不抵触;坚持协调统筹,征集多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分歧条款内容从法律规定和政策目标出发,提出可行解决方案;坚持务实可行,针对审查中对“档案管理移交程序”存在表述模糊、操作流程不清晰等问题,审查团队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其他同等城市先进经验,推动条文细化,明确履行期限,确保政策执行有章可循、高效便捷。
此次审查历经4个月,审查团队累计梳理法律法规及制度政策文件10余件,先后与起草部门开展论证、座谈5场,提出修改意见10余条,修改完善条款8处,最终形成合法性审查报告。报告不仅明确了《办法》经过修改后符合合法性要求的审查结论,还针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在审查报告的指导下,起草部门对《办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对外发布。
市司法局将持续跟进《办法》的实施情况,加强对政策执行过程中法律问题的指导,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助力谱写四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来源:四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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