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雍正朝第一的麻城冤案里,有个绕不开的人物 —— 杨同范。

翻开史料,关于这个人,历史竟给出了两张截然不同的面孔。

在袁枚的《书麻城狱》里,他是个不折不扣的 “虎而冠”—— 顶着秀才的功名,穿着读书人的长衫,干的却是买通证人、藏匿嫌犯、构陷无辜的勾当,把一桩简单的家庭纠纷,搅成了牵连数百人的血案。

可在光绪版《麻城县志》和《杨氏宗谱》里,他又成了一个“冤死者”—— 说他起初并未参与案件,是被族兄杨五荣胁迫,才被迫收留杨氏,最终身陷囹圄,死在狱中。就连后世的学者考证,也指出袁枚的记载在关键人物信息上存在错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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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人,为何会有如此天差地别的评价?麻城案的真相,到底藏着怎样的玄机?这背后,其实是一场跨越百年的话语权争夺,也是一个关于 “历史如何被书写” 的深刻命题。

我们先回到袁枚笔下的那个 “恶秀才”。

在清朝中前期的基层社会,秀才不是官,却比官更有影响力。他们有功名护体,见了知县不用下跪,还能免掉徭役赋税。更重要的是,他们很容易成为宗族的话事人。

杨同范出身湖北麻城杨家,是当地的望族。族里有人做官,有人经商,在麻城根基深厚。杨氏走失后,她哥哥杨五荣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找杨同范帮忙。因为杨同范不仅是秀才,还是杨家的核心人物,在宗族中颇有话语权,能调动宗族的力量。

按照袁枚的说法,杨同范从一开始就没安好心。他觉得涂如松是个 “泥腿子”,竟敢欺负杨家的人,必须付出代价。更重要的是,如果能坐实涂如松的杀人罪名,他这个 “为族人出头” 的秀才,声望会更高 —— 在那个靠宗族势力说话的年代,声望就是权力。

于是,他导演了两场关键的戏。

第一场,是买通证人。他找到村里的小孩赵当儿,许给他银钱酒食,让他去县衙做伪证,说亲眼看见涂如松杀了杨氏。一个孩子的谎言,在他的操纵下,变成了 “铁证”,直接把涂如松送进了大牢。

第二场,是认尸构陷。当赵家河沙滩出现无名男尸时,他怂恿杨五荣认尸,硬说这具男尸就是杨氏。汤应求指出尸体是男性后,他又煽动杨氏族人大闹验尸场,把水搅浑。为了让戏演得更真,他还把杨氏藏在自己家里 —— 利用秀才功名的庇护,让官府无法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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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果我们翻开《杨氏宗谱》和《麻城县志》,看到的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族谱里说,杨同范是个 “闭户读书,辄欲芥苍青紫” 的老实人。他二十岁考中秀才,一心想走科举之路,根本不想掺和宗族的纷争。杨氏走失后,杨五荣带着人找上门,哭着求他收留妹妹,还威胁说如果他不帮忙,杨家就会颜面尽失。

两种说法,到底哪个是真的?

其实,答案或许没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搞懂:为什么会出现这两个版本?

他需要一个 “恶贯满盈” 的反派,来衬托案件的离奇,来满足读者的猎奇心理。而且,袁枚和最终定谳的湖广总督史贻直是儿女亲家,他的故事,其实是在为官方的判决背书 —— 既然杨同范是 “恶人”,那么对他的处决,就是 “正义” 的。

而族谱和县志的版本,出发点则是维护地方和家族的声誉。杨家是麻城的望族,杨同范是杨家的秀才,是整个家族的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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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承认他是个 “恶秀才”,那么整个杨家都会被钉在耻辱柱上。而县志的编纂者,大多是当地的士绅,他们更在意的是地方的名声,不希望麻城因为一桩 “冤案” 被后人诟病。

所以这两个版本,都不是完全的 “真相”。它们都是叙述者根据自己的立场和需求,对历史的 “选择性书写”。

而我们今天再看杨同范这个人物,其实已经超越了 “好人” 或 “坏人” 的简单评判。他就像一个符号,折射出历史书写的本质 ——历史从来不是冷冰冰的事实堆砌,而是由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书写出来的。叙述者的立场,决定了我们看到的 “历史真相”。

从这个角度看,麻城案就不仅仅是一桩冤案了。它更是一场关于 “话语权” 的争夺:谁有权书写历史,谁就能定义真相;谁能定义真相,谁就能掌控后人的评价。

杨同范到底是 “虎而冠” 还是 “冤死者”?或许永远没有标准答案。

但这个问题,却能让我们保持警惕:当我们翻开一本史书,读到一个历史人物时,不妨多问一句 ——这个故事,是谁讲的?他为什么要这么讲?

毕竟,历史的罗生门里,藏着的不仅是过去的人和事,还有我们看待历史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