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从2025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实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以来连续第7年提标,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彰显全社会的尊崇尊重和关怀优待。
通知明确,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均提高3%。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每年增加713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定期生活补助每月增加27元。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定期生活补助每月增加25元。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生活补助每月增加22元。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年提高24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实本级配套资金,确保及时、准确、足额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优抚数据精细化管理水平。
山西经济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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