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经历过“带头大哥888”年代的人,见证过市场的疯狂,也看过办公室楼顶天台边的朋友,因此,我对这个市场充满了敬畏!在一个个波浪之下,日消万金和光灯吃面都是生活,如果让交易替代了你的生活,你就永远要在市场里”赌“了!
但现实中,很多人都存在“羊群效应和损失厌恶”,大家都亏钱时,会觉得自己很聪明,但大家都赚钱时,就会按捺不住自己投身跟风博弈!而这也给了一些网络大V机会,也许他们专业上、阅历上都不怎么样,但是聚沙成塔之下,利用散户资金撬动自己的杠杆变现,反而变成了最高效的投资模型!
说实话,在我国如此严格的网络金融监管环境下,我想不通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在没有专业资格的情况下涉及股票,而且有些还主动引导交易,通过收会员和粉丝的方式,做带头大哥!甚至想在“雪球”等平台再现美股“Robinhood”一样的“散户司令部”,这其中雪球的10万粉丝大V“金永荣”可能算是其中的新人(从处罚力度看,我估计他证券从业相关资质可能是有的),其清仓起步,靠着会员抬轿子的方式,轻松实现了千万收益,投资效率完胜AI!
你要做财经大V,就不能和我这种到现在主要写宏观、商业,股票只敢写写行业和板块逻辑的一样,财经的捷径是做股票大V,其离商业化最近,但必然碰具体个股操作,因为ETF之类太大,他们撬动不了趋势,但是小市值个股可以,尤其是背后有游资的话,这种效率会非常高,基本就是一次次神话级验证,然后通过:“会员(粉丝)-代客理财-主动资金管理-私募通道产品-上市公司勾兑”这一路径,成功实现自己从网红走向操盘手之路!
金永荣就是这个逻辑,2026年1月19日,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财经大V金永荣进行行政处罚,通过“荐股后反向卖出”的“抢帽子操纵”手法,在7个月内操纵32只股票,最终被罚没超8324万元(1倍违法所得),并处3年证券市场禁入。
我们今天就来说说这种模式,为什么在国内露头就要抓!
一、网络大V恶意荐股的危害
我们说,金永荣案并非个例,随着自媒体崛起,部分财经大V借助流量优势收割散户的现象频发,金永荣才到哪里,上一个超级大V大蓝,什么资格都没有,要收割多少人了,一旦流量成为了交易信号,那么:
首先,其会瞬间扭曲价格形成机制,破坏市场定价逻辑!这是因为大V凭借百万级/千万/上亿的阅读量的影响力,荐股后可快速撬动个股成交量,诱导散户高位接盘,而其自身则在当日或次日甚至十几分钟内清仓离场。
这种“买入—荐股—卖出”的闭环操作,使股票价格脱离公司基本面,沦为操纵者牟利的工具,尤其是很多股票PE上千倍,公司业绩毫无保障,大股东减持磨刀霍霍的情况下,很多荐股的”昧着良心“给出交易信号,实际上就是想正反两头吃。
金永荣的荐股行为也是如此,其对相关股票价格和成交量产生显著影响,直接扰乱了资本市场“价格发现”的核心功能。
接着,我国股市拥有2亿多投资者,中小散户占比超70%,他们对专业独立的投资意见存在天然需求,但证券公司投资顾问自己不能炒股,基金公司等水平又高度随市场大流,“因此非常渴望能见到不被资本左右的,为散户揭示真相的专业解读者”。于是,很多大V就利用粉丝信任实施反向交易,这本质是一种欺诈行为。
而且,有时候个股的文章属于“形式免责、风险提示、实质诱导”的操作,虽然本质上专业证券咨询机构推荐也是这个逻辑,但毕竟平台的风险承受力不同。个人推荐股票这会让投资者对市场信息失去判断力,进而滋生“跟风必亏”的负面预期,最终选择离场观望,导致市场流动性萎缩,不利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此外,这个市场实际上散户很可怜,没几个能长久赚钱的,大部分都是在股市里日复一日的重复套牢等解套,怎么赚钱又怎么亏回去的过程!部分大V的恶意引导,会进一步加剧市场不公平,放大散户弱势地位。从监管角度看,资本市场的核心是“公开、公平、公正”,而大V操纵股价是通过信息优势和流量优势形成不对等交易。
这种模式下,操纵者提前布局、精准收割,散户则在信息滞后中沦为“接盘侠”,从而让交易面的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拉大,破坏市场生态平衡,并可能引发模仿效应,让更多投机者试图通过流量变现操纵市场,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二、散户被骗后如何维权
我们说面对大V操纵市场的侵害,散户并非只能被动承受,部分有证据的情况下,你也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
首先,股票类推荐文章在有资格的情况下并不违法,很多人是可以写的!关键是判断其有没有商业实质,其次是不是有不当牟利的企图和实施动作!为此,股民需重点留存三类材料:一是交易凭证,包括证券账户流水、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及数量,证明自身投资行为与损失情况。二是诱导证据,保存大V荐股的帖文截图、直播录像、社群聊天记录等,尤其注意标注免责声明但实质诱导的内容,作为因果关系佐证。
第二步,如果你确定你是进入到了大V的诱导后,你可以先协商!无果后,可按“投诉—调解—诉讼”的路径推进:优先向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投诉,依托监管部门的调查结论固定违法事实,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撑。若损失较大或调解无效,可联合其他受损股民提起集体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要求赔偿。需注意,集体诉讼可共享证据、分摊费用,大幅提升胜诉概率。
但这里要注意边界,有些大V自身确实是单纯的分享,也确实如实告知风险,此时,投资的主观决策还是在你自己,在没有引发群体性后果的情况下,也要对事情进行两分理解,不要赚钱的时候叫人家老师,亏钱就”问候别人全家“,这也是不对的,说白了赚不赚钱这件事,彼此之间都没关系,哪怕你签署了投顾协议也是,只是金永荣这类是违法在先,操纵在前!
但金永荣案的查处,彰显了监管层近期对操纵市场行为“零容忍”的态度。而且中央网信办此前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络名人账号行为管理的通知》,已将传播资本市场不实信息、非法荐股纳入负面清单,为监管提供了明确遵循!
对投资者而言,在信息爆炸的时代,需摒弃“迷信大V”的心态,牢记“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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