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鄱阳湖湿地内发现疑似毒害野生鸟类的情况,引发广泛关注。

1月20日,新京报记者从最早报警的野保志愿者处了解到,鸟类疑被人用农药“呋喃丹”毒杀,毒饵散布在湿地多处。根据志愿者提供的现场照片,新京报记者从多名鸟类专家处证实,此次鄱阳湖畔发现的鸟类尸体中有白头鹤和白枕鹤,均为我国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1月20日晚,共青城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冯某等5人已被抓获归案。目前,5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共青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也就此事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已对土壤取样并进行毒性分析,正研讨下一步修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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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发现的白头鹤尸体。受访者供图

志愿者称发现多处“毒点”与鸟类尸体

鄱阳湖湿地的越冬季里,死去的鸟倒在毒饵旁。

最先发现该情况并报警的志愿者方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1月17日晚,他在现场看到了大量鸟类尸体,空气中有明显的尸臭味,其中包括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白头鹤、白枕鹤、白额雁、豆雁、鸿雁等,均为来鄱阳湖越冬的候鸟。

方先生判断,这些鸟类的死亡高度疑似投毒所致,“死的时候都把头埋在翅膀里。”他解释,这是鸟中毒后呼吸受阻的反应,试图借助翅膀外力撑开口部来呼吸。

为尽快找到“投毒点”,方先生和其他志愿者当晚在湿地里通宵排查,边走边驱赶在上空盘旋的鸟群,尽量不让它们落到地面,以免再次接触毒饵。

1月18日清晨,方先生在地面发现了颗粒状农药“呋喃丹”,农药表面被谷物覆盖,形成诱食点。据他统计,现场可见30余处。

据了解,呋喃丹又称克百威,是一种高毒性杀虫剂,主要用于农业防治多种害虫,但因其毒性强和环境风险高,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被严格限制或禁止使用。我国农业农村部也发布公告规定,克百威等制剂产品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据方先生介绍,这种药会让鸟类分泌大量唾液,口部难以张开,最终窒息死亡,“我们用筷子和红色杯子标记毒饵,等公安固定证据后,地方政府再组织人清理。”

方先生估算,现场有几十只鸟类尸体。尸体状态不一,有的已经明显风干、腐烂,个别疑似刚死亡不久,“脖子软软的。”他还提及,自己此前在其他省份也遇到过鸟类疑似被呋喃丹毒害的情况,与这次呈现出的毒饵分布形态以及死亡分布特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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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发现的白枕鹤尸体。图/“渔猎齐哥”抖音视频截图

新京报记者就此事询问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益镇政府、江益派出所、共青城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均表示以官方公告为准。

共青城市公安局1月19日发布警情通报称,1月18日,共青城市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在鄱阳湖湿地内发现疑似毒害野生动物的情况。接报警后,该局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并联合林业、乡镇等相关单位全面开展排查清理。20日,共青城市公安局再次发布通报称,已先后将犯罪嫌疑人冯某(55岁)、陈某某(35岁)、淦某某(56岁)、万某某(55岁)、郭某某(56岁)等5人抓获归案。目前,5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一名志愿者透露,目前,涉事区域毒饵已清理完毕。

新京报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呋喃丹被用于毒杀野鸟、野鸭并流入餐馆牟利的案件在多地均有发生,公安机关也曾据此抓获相关嫌疑人。

2025年12月,也就是一个多月前,方先生在鄱阳湖也举报过类似事件。上饶市余干县警方通报称,2025年12月6日,余干县鄱阳湖流域某湿地存在疑似毒害野生动物的情况,志愿者报警后,警方对3名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专家:每年逾60万只水鸟在鄱阳湖越冬

北京林业大学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研究中心副教授、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区伙伴协定秘书处科学家贾亦飞,自2009年起投身自然保护工作,每年都会前往鄱阳湖湿地进行实地调研。

“投毒杀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违法,在鄱阳湖这个越冬地更加恶劣。”1月19日,贾亦飞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中国第一大淡水湖、亚洲最大的越冬候鸟栖息地,鄱阳湖每年吸引超过60万只水鸟在此度过冬天,常见的约50种,包括众多珍稀濒危物种,如白鹤、东方白鹳等。

“鄱阳湖拥有世界种群中约80%的白鹤、50%的鸿雁、50%的东方白鹳、几乎我国全部越冬的白枕鹤和近20%的小天鹅等。其中,白头鹤作为珍稀濒危物种,全球种群数量约1.6万只,在我国越冬的有约1000只。”贾亦飞说。

贾亦飞解释,之所以能吸引如此多水鸟,是因为鄱阳湖是典型的复合湿地生态系统。鄱阳湖河湖草地错落分布,“夏季丰水一片,冬季枯水一线”,有利于不同类群的生物栖息,尤其适合依赖湿地生存的水鸟——在正常年份,枯水期时,鄱阳湖水位逐渐下降,洲滩逐渐出露,典型湿地植被如苔草迎来生长期,从而形成“草滩—泥滩—浅水沼泽—开阔水面”的多样地貌景观,为不同类型的水鸟提供了适宜的栖息场所。

根据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区伙伴协定2012年的评估,在东亚-澳大利西亚迁飞通道的1000多块重要湿地中,鄱阳湖的综合权重位居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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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的水鸟群落。受访者供图

律师:在湿地保护区投放高毒农药,危害具有扩散性、不可控性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莎告诉新京报记者,如果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此外,“杀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通常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常莎表示,这一罪名的成立并不以数量或情节严重为前提,“一旦实施相关行为,就可能触及刑事追责。”

她介绍,根据《刑法》规定,一旦构成该罪名,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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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内的疑似毒饵。受访者供图

此外,新京报记者从志愿者处了解到,毒饵投放位置为湿地内的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常莎对此表示,在具有公共属性的湿地保护区投放农药,危害具有扩散性、不可控性,可能危及多数人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因此还可能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即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可能。

“湿地保护区并非荒野,具有生态保护功能,周边往往与社区、农田、水系相连。”她解释,一旦投放呋喃丹等高毒农药,毒物可能通过水体流动、动物摄食等路径扩散,后果不只限于野生动物本身,还可能波及游客、附近居民、牲畜,以及更大范围的生态环境与公共卫生安全。

新京报记者 徐鸣 吴淋姝

编辑 彭冲 校对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