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在选购蔬菜、水果、禽蛋等农产品时将更加放心。记者从青岛市农业农村局获悉,2月1日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蔬菜(含人工种植的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七大类”农产品需带“证”上市,逐步实现来源可溯、质量可查。

承诺达标合格证是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和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依法开具,承诺其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等的证明。《办法》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需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依法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鼓励和支持农户销售农产品时参照《办法》开具合格证。

“合格证制度直接面向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我们将组织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解读和培训,把制度要求、开具规范等讲清楚、说明白,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办法》有效贯彻实施,在做好宣传培训和指导服务的同时,还讲鼓励支持开发使用便捷的开证工具和信息化平台,方便生产经营主体开证用证;加强部门协作畅通合格证应用衔接,健全部门间问题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积极推进合格证应用,与农产品追溯、信用监管一道,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合力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