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记者乌梦达、余佩璇
刚刚过去的一学期,“家长打印作业”“护学岗家长倒下”等热点事件,掀起关于家校责任边界的讨论。“上班听老板的,下班听老师的”,不少家长把“家里必备打印机、替孩子做手抄报、帮学校打扫卫生、代老师批改作业”总结为教育新“四大负担”。
家校共育的本意,是家庭与学校各展所长、各司其职,共同托举孩子的成长。然而,一些学校将批改作业、打印资料、执勤站岗等本属学校管理范畴的事务,转移给了家长,不少家长自嘲成了“编外教师”,“和真正的老师相比‘只差一本教师资格证’”。
更让这份“兼职”充满压力的是,这些任务往往以“自愿参与”“家委会协调”之名开展,让许多家长难以拒绝,陷入“不配合不安心,配合了又力不从心”的两难。
化解这一困局,需要的是厘清家长与学校的责任:老师不是家长,家长也不是老师;老师有老师的职责,家长有家长的职责。教育主管部门可进一步细化家校协作的权责指引。学校也要回归育人主业,优化内部管理,切实为教师减负,规范家委会职能。社区、公益组织等力量可更多参与课后服务、校园安全协防等事务。
只有让该学校负责的归学校,让该家庭负责的归家庭,在孩子成长的同心圆中找准各自的位置,才能卸下不必要的负担,真正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从容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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