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1号新闻
1月19日,市应急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两起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案例,以提醒市民守法经营,否则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11月7日,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联合在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查处一起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经查,女子杨某于去年9月购买了一批烟花爆竹,执法人员发现其储存烟花爆竹137件,2025年9月至11月期间,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售卖这些烟花爆竹,共获利7000余元。因此,杨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现场照片。
2025年12月,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怀宝镇烟花爆竹零售点检查,发现一处零售点储存的烟花爆竹超过其经营许可证上载明的核定载量,检查人员依法对该零售点的当事人处以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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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不能在微信朋友圈售卖,也不能私自存储或运输大量烟花爆竹!”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安全提醒,请市民务必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因违法受罚。
资料图。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无论是否持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均禁止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烟花爆竹,也不得随意转发此类销售信息。一旦所售烟花爆竹出现问题,销售方和转发者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市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在其他允许销售、燃放的区域,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同时,市民不得私自大量存储或运输烟花爆竹,否则将可能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冷烟花”同样属于烟花爆竹范畴,例如“仙女棒”“手持电光花”、舞台冷烟花、庆典彩烟等产品,均须按照烟花爆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烟花爆竹虽然可以增添节日气氛
但璀璨夺目的光芒背后
却伴随着火灾、伤人、环境污染等
不容忽视的风险
安全无小事,防范要当先
愿大家遵守规定、科学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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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总编:滕以洪值班校对:龙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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