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月7日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近日,“顺丰速孕”因碰瓷“顺丰速运”被判赔偿20万元,引发关注。几乎同一时间,某法人开了家“猪葛亮”食品公司,遭诸葛亮后人集体维权,再度将碰瓷营销乱象置于聚光灯下。

某轮胎商标被擅用在运动饮料上、国际知名品牌的中文音译遭恶意注册、网红茶饮品牌被山寨品牌“偷梁换柱”碰瓷……这些“脑洞大开”的操作,本质上是蹭名牌热度、涉嫌侵犯商标权的投机行径。

碰瓷营销的核心是靠“搭便车”窃取他人的品牌价值,用混淆视听的手段掠夺市场流量。企业苦心经营的品牌,是日积月累的口碑沉淀,是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凝结的无形资产,而碰瓷者仅靠相似名称、仿冒标识,便企图坐享其成、侵占他人品牌红利,既是对知识产权的侵犯,也是对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侵害。

更令人诟病的是,不少碰瓷营销不仅涉嫌商标侵权,还触碰了公序良俗的底线,伤害了人们的文化情感。“顺丰速孕”将知名物流品牌与生育话题生硬嫁接,格调低俗且误导消费者;“猪葛亮”用谐音篡改历史名人姓名,消解经典文化符号的严肃性,引发普遍反感;还有一些品牌恶意仿冒知名文创品牌,不仅让消费者认知混淆、权益受损,还破坏了市场文化审美与价值导向。

碰瓷营销屡禁不止,背后是部分企业的短视思维与侥幸心理作祟。一些企业不愿沉下心来做产品、创品牌,反而迷信“博眼球就等于赢市场”,认为靠碰瓷、仿冒能快速获得关注,降低营销成本,“能赚一天是一天,能赚一笔是一笔”。更有甚者,抱着“法不责众”“赚得多罚得轻”的侥幸心理,即便涉嫌侵权,也甘愿铤而走险。同时,部分领域的商标注册审核、市场监管存在薄弱环节,让一些碰瓷行为有机可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正当竞争的歪风。

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司法机关对碰瓷营销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传递出清晰明确信号:市场不会纵容投机取巧,法律更不会容忍侵权违法。侥幸或许能赢一时,但企图靠碰瓷长久牟利,终究难逃法律制裁与市场唾弃。

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才能孕育出有活力、有价值、有温度的商业品牌。整治碰瓷营销乱象,司法机关要持续加大对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让碰瓷者“得不偿失”;监管部门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商标注册审核与日常监管,从源头遏制碰瓷营销;行业协会要发挥引导作用,督促企业坚守商业道德,共同维护行业秩序。

企业的明天不能靠碰瓷仿冒“搭便车”,而是从产品创新、服务升级中而来——品牌成长没有捷径,而是一场久久为功的修行。(孔德淇)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