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社区、公安、消防文明燃放烟花爆竹温馨提示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新春将至,万象更新。
为切实保障小区公共安全与全体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绛县人民政府最新发布的烟花爆竹禁限放通告,现就相关事宜向居民朋友们做温馨提示,请您理解与配合:
1.严守燃放时间,遵守禁限规定
在限制燃放区内,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正月十五“五天”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2.到指定区域燃放,保障安全有序
1.禁放区域范围
绛县主城区:东至中条山路(涑水大街至浍水大街),南至涑水大街(规划二路至城西红绿灯),西至西环路(涑水大街至绛山街),北至绛山街(中条山路至西环路)
2.除划定禁放区域外,以下地点及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2)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学校、宾馆、公园、车站、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建筑高度超过27米的住宅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3)加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及周边100米内。
(4)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区及周边50米内。
(5)风景旅游区、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6)山林、草地、公共绿地等重点防火区内。
(7)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3.安全文明燃放,守护绿色家园
1. 请大家到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并仔细阅读燃放说明,按照正确方法安全操作。
2.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必须由成人全程监护,防止意外发生。
3. 燃放后,请及时清理现场残留的烟花爆竹碎屑,保持环境整洁。
4. 让我们共同抵制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若发现相关违规行为,请第一时间向各社区民警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来源 | 绛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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