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权县设立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群众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可通过三种方式举报,最高可获奖励3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等要求,民权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一、举报事项
(一)未经许可非法生产、加工烟花爆竹制品的;
(二)未经许可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制品的;
(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制品,包括在房屋、仓库、厂房、居民楼、出租屋等场所违规储存的;
(四)未经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制品,或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邮寄烟花爆竹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
(五)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提供房屋、仓库、厂房等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的;
(六)其他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打开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及“河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
(二)拨打民权县烟花爆竹举报受理热线:①公安局110;②民生热线12345;③民权县应急管理局0370-8573110;
(三)信函举报:邮寄至民权县应急管理局(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三农大厦三楼)或民权县公安局(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江山大道16号),信封注明“烟花爆竹举报”。
三、奖励标准
经调查属实的,对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1000元,最高可达30万元,有关举报奖励事项由民权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保密规定
参与举报事项调查处理的人员应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违规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信息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平安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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