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观点网讯:2月26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7项政策调整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次调整涉及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提取、新增“其他住房消费支出”提取情形、优化电梯提取、调整异地全款购房提取时间、提高贷款额度、支持现役军人贷款及二套贷款利率调整等方面。
在提取政策方面,新增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补贴物业费支出,长春市区每套住房年提取额度不超过3000元,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公主岭及省内其他地区不超过2000元。同时新增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支出,后两项不受“两次提取间隔12个月”限制。
在贷款政策方面,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限毛坯房)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10%。现役军人可按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以主借款人身份申请贷款。此外,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新发放的贷款,若抵押住房在发放之日起一年内被确认为家庭名下当地唯一住房,可申请调整为首套利率。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公积金贷款后,未结清前不得停缴,月缴存额应不低于贷款月还款额,且还款原则上以账户冲还贷为唯一方式。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热门跟贴